江歌母親不接受劉鑫道歉 2017年面對攝像機道歉轉頭就詆毀
2022-01-10 15:18:59來源:四海網綜合
1月10日,女兒江歌遇害1894天后,江秋蓮起訴劉鑫侵犯江歌生命權糾紛案宣判,法院判定劉鑫侵犯行為賠償69.6萬元。
江秋蓮告訴極目新聞記者,她不接受劉鑫道歉,2017年第一次見面,面對攝像機劉鑫給我道過歉,但轉頭就在網絡上持續(xù)地攻擊詆毀江歌,這一切都是她想逃脫法律責任。如果她真誠地道歉,就不會有今天這個案子。
1月10日,山東省青島市城陽區(qū)人民法院對原告江秋蓮與被告劉暖曦(原名劉鑫)生命權糾紛案作出一審判決:被告劉暖曦于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賠償原告江秋蓮各項經濟損失496000元及精神損害撫慰金200000元,并承擔全部案件受理費。
法院審理認為,劉暖曦作為江歌的好友和被救助者,對于由其引入的侵害危險,沒有如實向江歌進行告知和提醒,在面臨陳世峰不法侵害的緊迫危險之時,為求自保而置他人的生命安全于不顧,將江歌阻擋在自己居所門外被殺害,具有明顯過錯,應當承擔相應的民事賠償責任。
中國留學生江歌于日本遇害一案發(fā)生于2016年11月3日。當時江歌在東京中野區(qū)一公寓內,被好友劉暖曦的前男友陳世峰用匕首殺害。2017年12月20日,陳世峰因故意殺人罪和恐嚇罪被日本東京地方裁判所判處有期徒刑20年。江秋蓮認為,劉暖曦對江歌死亡存在不可推卸的重大過錯,索賠207萬余元。
江秋蓮在宣判后表示,目前尚未考慮上訴問題。對于判決結果,她表示:“在我意料之中,尊重法院的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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