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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員不同意廢除醉駕入刑 具體原因到底是什么?

2022-03-10 08:43:06來源:四海網(wǎng)綜合

  據(jù)人民政協(xié)網(wǎng)報道,全國政協(xié)委員戴紅兵認(rèn)為,當(dāng)前,危險駕駛罪已成為刑事犯罪的第一大罪,有些人可能因此終身受到影響。但因危險駕駛罪的存在,交通肇事罪數(shù)量已大幅度下降,這說明危險駕駛罪具有預(yù)警功能、懲罰功能,已對路人人身安全形成了良好的法律保障。“因此,當(dāng)下肯定還不能廢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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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大代表呼吁取消醉駕入刑:讓法律多一份人情和溫度

  據(jù)中國新聞周刊報道,全國人大代表朱列玉再次呼吁取消醉駕入刑。朱列玉表示,取消醉駕型危險駕駛罪并不意味著對酒后駕駛的不法行為不予追究。相反,在限制刑法的適用的同時,建議加大對酒駕醉駕行為的行政處罰的力度和范圍。取消醉駕型危險駕駛罪可讓法律多一份人情和溫度,也可以極大地降低犯罪率,有助于和諧社會的建設(shè)。

  朱列玉指出,每年有高達30余萬人因“醉酒駕車型”危險駕駛罪被判刑,占全國刑事案件總數(shù)1/3。部分“醉駕型”危險駕駛罪犯罪人盡管情節(jié)較為輕微,卻要同時受到行政處罰和刑事處罰,且因“前科報告制度”、對家屬“前科牽連影響”的存在,醉駕對犯罪人及其家屬的就業(yè)自由、社會生活等造成了較為深遠的影響。

  因此,朱列玉建議參考未成年人犯罪記錄封存制度,建立“醉駕型”危險駕駛罪犯罪記錄封存制度,使醉駕犯罪行為人能真正回歸社會、改過自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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