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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所得稅APP更新了?更新后的個人所得稅APP有什么改變

2019-01-22 10:17:55來源:四海網綜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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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所得稅App頁面截圖

        2018年國家對于個稅進行了改革,2019年1月1日個稅新政策正式全面實施。個稅APP個人所得稅是國家稅務總局推出的官方稅收管理、個稅申報系統(tǒng)手機應用,核實自己信息和身份后,在任何地方任何時候完成自己的稅務申報義務。相信很多人都已經開始使用了個稅APP,但是近日個稅APP進行了更新升級,更新后的個稅APP有了那些改變呢?本篇文章小編就來告訴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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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個人所得稅App頁面截圖

  人民網北京1月20日電 1月20日,由國家稅務總局開發(fā)的個人所得稅App發(fā)布了1.1.3版本。新版本不再強制要求填寫出租人的信息。截至發(fā)稿,該應用的最新版本在安卓應用市場已更新,蘋果App Store尚未更新。

  據了解,個人所得稅App更新后,當出租方類型選擇為“自然人”時,出租人姓名和出租人身份證號碼變?yōu)?ldquo;選填”狀態(tài);當出租方類型選擇為“組織”時,出租單位名稱也變?yōu)?ldquo;選填”狀態(tài)。而此前,在住房租金信息填寫中,當出租方類型選擇為“自然人”時,出租人姓名和出租人身份證號碼為“請輸入”狀態(tài);當出租方類型選擇為“組織”時,出租單位名稱為“請?zhí)顚?rdquo;。

  今年1月1日起,《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暫行辦法》正式施行,其中,住房租金專項附加扣除規(guī)定,納稅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沒有自有住房而發(fā)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按照相關標準進行800元/月到1500元/月不等的定額扣除。此前有媒體報道稱,有網友在申報住房租金專項附加扣除時與房東產生沖突,房東擔心租房信息上報后要“補稅”,所以出現(xiàn)了房東要求租客不要申報住房租金專項附加扣除,甚至有房東表示如果租戶繼續(xù)申報該項扣除就要求其退租等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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