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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病可以辦特殊門診 特殊病包括哪些

2019-03-02 16:35:42來源:四海網綜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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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合肥市財政局、合肥市醫(yī)改(醫(yī)保)辦聯合下發(fā)《合肥市特殊病門診管理暫行辦法》。從今年2月1日起,包括高血壓病在內的44種疾病統一納入特殊病范圍。同時,規(guī)定特殊病門診費用實行醫(yī)保基金年度支付限額管理,門診特殊病就醫(yī)將實行協議醫(yī)療機構定點管理。哪些病可以辦特殊門診?特殊病包括哪些一起來看看!

  本辦法適用范圍是指臨床診斷明確、病情和治療方案基本穩(wěn)定,需要長期在門診治療的病種。具體包括:高血壓病、冠心病、心功能不全、腦出血(腦梗死)、原發(fā)性肺動脈高壓、慢性阻塞性肺疾病、支氣管哮喘、潰瘍性結腸炎、克羅恩病、肝硬化、慢性乙型病毒性肝炎、慢性丙型病毒性肝炎、自身免疫性肝病、糖尿病、甲狀腺功能亢進、慢性腎臟病、腎病綜合征、腎透析、類風濕性關節(jié)炎、系統性紅斑狼瘡、強直性脊柱炎、白塞氏病、系統性硬化病、重癥肌無力、運動神經元病、多發(fā)性硬化、癲癇、帕金森病、老年癡呆、精神障礙、結核病、艾滋病機會感染、濕性年齡相關性黃斑病變、銀屑病、心臟瓣膜置換或血管支架植入術后、器官移植術后、兒童先天遺傳類疾病、小胖威利癥、肝豆狀核變性、小兒腦癱、血友病、再生障礙性貧血、慢性髓系白血病、惡性腫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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