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國慶中秋加班費 2020年國慶中秋同一天加班工資怎么算
2019-09-18 18:11:11來源:四海網綜合
2020年國慶中秋同一天,加班工資怎么算?有網友提問:兩個法定假日加一起,可以領6倍工資嗎?對此,上海人社部門表示,應該還是3倍工資,不會疊加。如果將法定假日順延一天,也是3倍工資。參照2017年,中秋恰好在國慶長假內,最后放假8天。至于明年如何放假,還要等權威部門消息。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2019年部分節(jié)假日安排的通知》,2019年中秋節(jié):9月13日放假,與周末連休。國慶節(jié):10月1日至7日放假調休,共7天。9月29日(星期日)、10月12日(星期六)上班。
根據《上海市企業(yè)工資支付辦法》第十三條規(guī)定,企業(yè)根據實際需要安排勞動者在法定休假節(jié)日工作的,如在今年9月13日和10月1日至7日工作的,應按照不低于勞動者本人小時工資的150%支付加班費;安排勞動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按照不低于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工資的200%支付加班工資。
計算加班工資的公式為:加班工資=(計算基數/21.75)×計算系數×加班天數。但實踐中經常會遇到如何確定加班費的“三要素”即計算基數、計算系數和加班時間的諸多疑難問題。
關于計算基數:如用人單位是否可以通過集體合同規(guī)定統(tǒng)一的加班費基數?“績效工資”是否應計入加班和假期工資基數?
關于計算系數:如實行計件工資制如何確定加班費的系數?
關于加班時間:如實行綜合計算工作時間的職工,勞動關系終結,但綜合計時周期尚未結束的,是否屬于加班?在整個綜合計算周期內的實際工作時間總數不超過該周期的法定標準工作時間總數,只是該綜合計算周期內的某一具體日(或周、或月、或季)超過法定標準工作時間,是否屬于加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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