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學生減負方案 嚴禁設立重點班公布考試成績
重慶學生減負方案 嚴禁設立重點班公布考試成績
校外培訓機構 嚴禁“超綱教學”
對于廣為關注的中小學生減負,早在2011年,重慶市教委就出臺了“十項規(guī)定”,減輕小學、初中學生課業(yè)負擔。2017年,市教委又出臺《關于加強中小學管理規(guī)范辦學行為的通知》,再次強調“減負”。而在本次出臺的實施方案,不僅提出規(guī)范學校辦學行為,還明確了嚴格校外培訓機構監(jiān)管。
校外培訓方面,校外培訓機構須經審批,取得辦學許可證并依法登記后才能開展培訓,不得聘用未取得相應教師資格的人員從事學科知識培訓工作,不得聘用在職中小學教師。聘用外籍人員擔任培訓教師必須符合國家有關規(guī)定。中小學校不得舉辦或參與舉辦校外培訓機構。
培訓內容不得超出相應的國家課程標準,培訓進度不得超過當?shù)刂行W校同期進度,培訓時間不得和當?shù)刂行W校教學時間沖突。培訓結束時間不得晚于20∶30,不得留作業(yè),不得對學齡前兒童進行“小學化”教學。
同時,校外培訓機構不得面向社會舉辦或參與舉辦以學前教育和義務教育階段學生為對象、與升學或考試相關的學科及其延伸類競賽活動或等級測試等變相競賽活動。嚴禁校外培訓機構以任何方式介入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
校外培訓機構嚴禁虛假宣傳和夸大培訓效果,不得作出與升學、考試相關的保證性承諾,不得以任何形式邀請相關考試機構或其工作人員、考試命題人員參與培訓,不得到中小學校內進行宣傳或招生。
嚴禁以任何方式 公布學生考試成績及排名
《方案》還要求深化教育評價制度改革,各區(qū)縣要堅持把素質教育實施情況作為評估中小學辦學質量的重點,不得向學校下達升學指標,不得以升學率為主要標準來評價學校和校長的工作成績。
堅持執(zhí)行不得給任課教師下達升學任務,不得片面以升學率或考試成績?yōu)橐罁䦟處熯M行評職評優(yōu)、評先考核等規(guī)定。
在對學生的評價上,探索建立以學業(yè)水平測試和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為主要指標的綜合評價體系,義務教育考試成績實行等級評價,嚴禁以任何方式公布學生考試成績及排名。逐步建立完善基于初中學業(yè)水平考試成績、結合綜合素質評價的高中階段學校招生錄取新模式。市教委將建立重慶市中小學辦學水平年度報告制度,促進中小學規(guī)范辦學。(重慶晨報·上游新聞記者 秦健)
家長說
政策很好,期待能落到實處
寫作業(yè)限時、規(guī)范不良培訓行為,對于《方案》的出臺,家長們對此怎么看呢?多數(shù)家長對此表示支持,并期待能落到實處。
“現(xiàn)在的初中生作業(yè)太多了,孩子有時做到十二點還做不完,白天根本沒有精力認真聽課。”一提到孩子的作業(yè),家住渝中區(qū)的蘇女士忍不住吐槽。她說,除了本身的學科作業(yè),孩子有時還會被罰抄作業(yè),比如把一張試卷抄幾遍,“這樣的改革很好,如果能落到實處,對學生、家長都是一種解脫。”
女兒在上初二的駱先生對此也有同感,“最近做作業(yè)做到十二點做不完,早上五點又起床繼續(xù)做,她自己說上課都在打瞌睡,孩子真的太辛苦了。”駱先生說,“這樣的政策很好,希望學校能夠真正做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