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陽疑似復婚 前妻發(fā)文:我將永遠愛我的丈夫
11月28日,瘋狂英語創(chuàng)始人李陽的前妻Kim發(fā)長文稱“我原諒了我的丈夫”“我將永遠愛我的丈夫”,疑指兩人已經(jīng)復婚,還寫道“我丈夫是一個有缺陷的人,他的暴力行為是無需質(zhì)疑的,是違法和錯誤的,但更重要的是,他是我三個可愛女兒的父親”。她不想孩子們懷著仇恨長大,或者恐懼婚姻和家庭生活。“原諒”是給自己的禮物,也是給李陽的禮物,“因為這讓他看到真正的愛,是不同于崇拜的。”2011年8月,Kim曬出自己受傷的照片,稱自己遭到了李陽家暴。
KIM全文:
我將永遠愛我的丈夫。家暴是錯誤且不可容忍的。這兩者是同時存在的事實,盡管看起來它們互相矛盾。為什么?因為原諒。我們可以原諒某人,但不接受錯誤的行為,也不為錯誤的行為找借口。
11月25日是國際制止暴力侵害婦女日,但我們看到的新聞標題卻都是關(guān)于名人被家暴。這些新聞標題攪動著我那些可怕的記憶和情緒,我相信不止是我,所有家暴幸存者都感同身受。
相比“家暴受害者”,我更愿意自稱為“家暴幸存者”。因為“受害者”意味著脆弱,而且十有八九會引向“受害者有罪論”。另一方面,“幸存”是需要力量的,我做到了。
傷害一名婦女,意味著傷害我們所有人,意味著我們作為婦女的地位被削弱。當人們譴責受害者,其他受害者也失去了走出陰影的勇氣。幸運的是,當一名婦女站出來發(fā)聲,我們也都能獲取向前的力量。很少人意識到,在站出來發(fā)聲之后,傷口并不會神奇治愈,這將是漫長的掙扎。而這場掙扎中,最主要的概念就是原諒。
首先,“原諒”(forgiveness)的英文就包含了“給予”(give)。這是因為“原諒”是被傷害的人(受害者或者幸存者),對傷害者的一種“給予”。這不是局外人,朋友,家人或粉絲能強迫索要的。醫(yī)生、顧問、警方或義工也不應該建議“原諒”,他們優(yōu)先要做的是維護受害者的合法權(quán)益,并給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