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日起 我國19種信用失信行為可修復
2019-12-09 09:55:52來源:四海網(wǎng)綜合
近日,國家稅務總局發(fā)布公告,明確從明年1月1日起,部分納稅信用失信行為在符合相應的修復條件時,可以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納稅信用修復。
這19種納稅信用失信行為,包括15項未按規(guī)定期限辦理納稅申報、稅款繳納、資料備案等事項和4項直接判D級情形。稅務總局工作人員表示,這次信用修復的政策主要是針對企業(yè)納稅人。越來越多的納稅人想通過自我糾錯來修復信用,減少信用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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