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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超案入獄13年再審判無罪 母親憂患至白頭

2020-01-13 10:03:22來源:四海網綜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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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月13日上午,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在淄博中級人民法院對張志超案進行再審宣判。入獄近15年的被告人張志超被宣告無罪,當庭釋放。2006年3月6日,16歲的張志超被山東省臨沂市中級人民法院以強奸罪判處無期徒刑。入獄13年后,經過再審,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宣判張志超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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