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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遭猥褻女同學被捕男生發(fā)聲 覺得對不起父母但不后悔出手相救

2021-01-15 16:00:47來源:四海網綜合

  1月3日,被猥褻女生佳佳對記者表示,事發(fā)當晚,她、另一名女生、王勇三人在酒吧聚會,“后來又去了兩個男生,我不認識,是那個女生的朋友。后來他(和某豪)摟我脖子、要親我,我推開了,跟王勇說咱走吧。”

  佳佳說,她和王勇下樓后,和某豪追了上來,“要把我拉走,一直拽著我。我們掙開了,繼續(xù)往前走。和某豪再次追上來,質問王勇‘啥意思’。”

  佳佳回憶,和某豪朝王勇臉上打了一拳,王勇也打了對方一拳,踢了他一腳,然后就離開了。

  解放區(qū)人民檢察院已成立專案組對該案進行復查。

  2020年12月30日,焦作市解放區(qū)人民檢察院發(fā)布《情況通報》稱,針對媒體報道的情況,該院高度重視,現(xiàn)已組成專案組對該案進行復查,并將及時向社會公布復查結果。

  記者從王勇父親王恒波處獲悉,2021年1月3日下午,王勇在他的陪同下,接受了解放區(qū)人民檢察院專案組人員的訊問。

  由于家庭經濟困難、無力聘請律師,北京富力律師事務所律師王艷濤接受家屬委托,為王勇提供免費法律援助。2021年1月4日上午,王艷濤向焦作市公安局解放分局遞交了撤案申請書,要求對王勇涉嫌故意傷害一案進行撤銷案件處理。

  王艷濤認為,王勇出面制止和某豪對女生的猥褻行為而引發(fā)對方不滿,和某豪首先動手、王勇進行還擊引發(fā)本案,“王勇的行為屬于正當防衛(wèi),也是見義勇為,是值得支持和贊頌的行為。他為了社會公眾和他人的利益挺身而出,不應構成犯罪行為。”

  王艷濤介紹,同時,他還向解放區(qū)人民檢察院遞交了羈押必要性審查申請書,認為王勇行為系正當防衛(wèi),沒有犯罪事實,不構成故意傷害罪,沒有繼續(xù)羈押的必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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