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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童遭13歲鄰居殺害 家屬談細節(jié)!感覺兒子好像是被什么東西吸引過去了

2021-03-16 08:49:21來源:四海網(wǎng)綜合

  記者從王某父親口中得知,監(jiān)控顯示王某前往小伙伴家的路上并無異常,但未見到小伙伴,隨后往住處返回,但經(jīng)過楊某住所時,在一旁的沙堆處有所停留,隨后消失在嫌疑人楊某住所的拐角處,“感覺兒子好像是被什么東西吸引過去了。”

  王某的父親告訴記者,“嫌疑人楊某的父母在他四五歲的時候就離婚了,他本人性格很孤僻,不愛說話。”同村人也向記者證實了王某父親的說法,他們稱,楊某在勉縣第三中學就讀,學習成績不錯。

  3月15日,記者電話聯(lián)系勉縣公安局了解案件進展,一名劉姓民警稱,該通報是由勉縣人民政府新聞辦公室發(fā)布,目前不方便透露更多信息。

  對于13歲嫌疑人楊某需要承擔的責任問題,網(wǎng)友在微博上也是激烈討論,“采用更嚴厲的判罰來預防未成年犯罪”的話題再次被推進輿論漩渦。3月15日,河南豫龍律師事務所律師付建表示,“該案件當中的嫌疑人楊某是不用承擔刑事責任的。”我國《刑法》規(guī)定,故意殺人的刑事責任年齡是14周歲以上,楊某13歲,尚未達到刑事責任年齡,且案發(fā)于《刑法修正案(十一)》生效之前,不用承擔刑事責任,但應承擔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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