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假冒領導女兒被招待 3·15打假:盤點假官
大約在2014年初,“陳某”讓鄭某搬到合肥市政務區(qū)置地栢悅公館2幢2701室居住,說房子是他父母買的,但沒有過戶。之后他們一直住在那里。“陳某”基本上工作日都會回家居住,周五、周六以加班為由不回家居住,周日晚上一般回家居住。2014年鄭某懷孕,2015年4月生下一男孩。鄭某懷孕后就不工作了,日常生活開支由“陳某”承擔。2018年8月1日紀檢辦案人員把“陳某”從家里帶走,之后他的同學對鄭某說“陳某”是假名,實際姓名叫馮磊,這時才知道他的***。
2014年6月馮磊給鄭某匯款80萬元,說是公婆給他們的,同年還給她買了一輛寶馬X1二手車,大約20萬元。2016年,馮磊通過中間人先后三次給鄭某轉賬,共計160萬元。這些錢,都是他從案件當事人洪某處騙取來的。
2019年8月,廬江縣法院以受賄罪、行賄罪、詐騙罪、重婚罪,判處馮磊有期徒刑十六年八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一百萬元;違法所得上繳國庫;詐騙所得被責令退賠給被害人。后馮磊提出上訴,2019年11月,合肥中院對該案二審宣判,駁回了馮磊的上訴,維持原判。
冒充省公安廳領導給被害人打電話施壓要求和解
除了冒充領導干部或其親屬的,還有冒充上級單位領導的。2020年9月,中央紀委國家監(jiān)委公開曝光四川省雅安市公安局原常務副局長卓義才為董憶***組織充當“保護傘”問題。
2014年以來,卓義才利用職務便利,明知以董憶為首的***組織實施開設賭場、暴力討債等違法犯罪活動,不僅不履行查禁職責,反而收受賄賂,利用職權和職務影響,為其逃避公安機關查禁、處理經濟糾紛等事項提供幫助、站臺撐腰。
2015年,董憶因涉嫌合同詐騙罪被外省公安機關刑事拘留后,卓義才冒充省公安廳領導給被害人打電話施壓要求和解,并指使下屬編造董憶入股的礦山發(fā)生安全事故引發(fā)群體事件需其處理善后的事由,以公安機關名義向辦案機關發(fā)函,使董憶被取保候審。卓義才還存在其他違紀違法問題,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其他相關人員均受到相應處理。
冒充中央紀委機關工作人員實施電信詐騙
此外,還有人冒充中央紀委機關工作人員實施電信詐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