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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宅基地轉讓的法律依據(jù) 看法律是怎么規(guī)定的

2021-04-06 09:49:26來源:四海網綜合

  1、我國《土地管理法》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實行土地的社會主義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勞動群眾集體所有制。全民所有,即國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權由國務院代表國家行使。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占、買賣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土地。土地使用權可以依法轉讓!覟楣怖娴男枰,可以依法對集體所有的土地實行征用。

  2、《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第六條規(guī)定:依法改變土地所有權、使用權的,因依法轉讓地上建筑物、構筑物等附著物導致土地使用權轉移的,必須向土地所在地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提出土地變更登記申請,由原土地登記機關依法進行土地所有權、使用權變更登記。農村宅基地根據(jù)《土地管理法》的規(guī)定是可以轉讓使用權的,但是農村宅基地使用權的買賣必須進行變更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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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強土地轉讓管理嚴禁炒賣土地的通知》一文中明確規(guī)定,農民的住宅不得向城市居民出售,也不得批準城市居民占用農民集體土地建住宅,有關部門不得為違法建造和購買的住宅發(fā)放土地使用證和房產證。

        4、我國《憲法》規(guī)定:“城市的土地屬于國家所有,農村和郊區(qū)的土地,除由法律規(guī)定屬于國家所有的以外,屬于集體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也屬于集體所有”。 根據(jù)我國《憲法》的規(guī)定,農村宅基地買賣的是宅基地的使用權,而不是宅基地的所有權,所有權屬于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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