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媒點名"遼寧四虎"有何深意 其背后的深意是什么
今年開始,地方各級領導班子陸續(xù)進行換屆。
不少小伙伴可能都注意到了,今年以來,各地多次強調(diào)要嚴明換屆紀律,嚴肅查處拉票賄選、買官賣官、跑官要官等。
最新一期的《中國紀檢監(jiān)察雜志》刊發(fā)了一篇文章,文中點名了四個“遼寧虎”——
遼寧原省委書記、省人大常委會主任王珉,遼寧省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王陽,遼寧省委原常委、政法委原書記蘇宏章,遼寧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鄭玉焯。
這篇文章的標題,就是《嚴明換屆紀律 嚴肅換屆風氣》。
應從違反政治紀律的高度認定
提到拉票賄選、買官賣官,相信不少人都會想起震驚全國的遼寧拉票賄選案。
2011年至2013年,遼寧在省委換屆、省人大換屆、全國人大代表選舉3次選舉中發(fā)生大范圍、大面積的拉票賄選問題。
在遼寧拉票賄選案中,王珉身為省委書記沒有履行管黨治黨政治責任,未按照中央要求履行換屆工作第一責任人的職責,對遼寧省有關選舉發(fā)生拉票賄選問題負有主要領導責任和直接責任。
而遼寧省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王陽,則為了當選省第十二屆人大常委會副主任,采取給予人大代表財物的方式進行拉票,并利用擔任阜新市委書記等職權和影響,直接或通過他人向人大代表打招呼等方式拉票。
此外,蘇宏章為獲得推薦并當選遼寧省副省級干部、遼寧省委常委,直接或通過他人給予相關國家工作人員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超110萬。
上述文章提到,這三人在換屆中的相關問題,都是按照違反政治紀律性質(zhì)認定的。
王陽、蘇宏章通過拉票賄選當選副省級領導職務,雖然具有違反組織紀律的性質(zhì)和特征,但考慮到嚴重破壞了黨的集中統(tǒng)一和當?shù)卣紊鷳B(tài),也按照違反政治紀律性質(zhì)認定。
換屆紀律雖然屬于組織紀律的內(nèi)容,但關系到一個地方和部門的政治生態(tài),政治性極強,對集中換屆中出現(xiàn)的拉票賄選等違反組織紀律問題,一般應從違反政治紀律的高度予以認定。
這篇文章還提到了遼寧省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鄭玉焯。
遼寧拉票賄選案的涉案人員鄭玉焯讓他人花15萬余元買了一批手機,送給有投票權的一些領導干部和人大代表進行拉票賄選,其違紀行為對遼寧省換屆政治生態(tài)破壞嚴重,最后被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文章直陳,如果違紀行為嚴重、性質(zhì)惡劣,就應從重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