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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上班穿短褲竟被解雇 公司解雇缺乏事實和法律依據應支付賠償金

2021-07-17 14:53:50來源:四海網綜合

  二審判決:公司解雇缺乏事實和法律依據,應支付賠償金

  北京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關于未簽訂勞動合同雙倍工資差額,因公司認可在2014年未與丁某簽訂書面勞動合同,故其應當向丁某支付未簽訂勞動合同雙倍工資差額,一審法院認定并無不當,本院予以維持。

  關于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賠償金,公司主張丁某因不穿工裝違反公司規(guī)章制度,故與其解除勞動關系應系合法解除,但其未提交充分有效的證據予以證明,故其主張缺乏事實和法律依據,本院不予支持。一審法院結合丁某的工資標準及工作年限,認定公司應向丁某違法解除勞動關系的賠償金29765.08元并無不當,本院予以維持。

  綜上所述,公司的上訴理由均缺乏事實和法律依據,本院均不予采信,對其上訴請求亦不予支持。一審法院判決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應當予以維持。依照規(guī)定,判決如下:

  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本判決為終審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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