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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國家法定婚假多少天?全國各省市法定婚假一覽表

2019-04-26 16:10:11來源:四海網綜合

  2019全國各地的婚假規(guī)定一覽表

  六、新疆:婚假3天+晚婚假20天=23天

  “第二十五條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和社會團體、企業(yè)事業(yè)單位職工晚婚的,除國家規(guī)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20天。女職工晚育的,除國家規(guī)定的產假外,增加30天產假,給予男方護理假15天;榧、產假、護理假期間,工資、獎金照發(fā)。

  農牧民晚婚、晚育的,減免夫妻雙方一年的集體生產、公益事業(yè)所籌勞務,或者由當?shù)厝嗣裾o予相應獎勵。”——新疆維吾爾自治區(qū)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2006年5月25日新疆維吾爾自治區(qū)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四次會議修正)

  七、云南:婚假3天+晚婚假15天=18天

  “第二十六條男二十五周歲、女二十三周歲以上的公民,依法登記初婚的為晚婚,已婚婦女二十四周歲以上生育第一個子女的為晚育。

  機關、企業(yè)事業(yè)單位、社會團體和其他組織的工作人員晚婚的,在國家規(guī)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十五天;晚育的給予女方增加產假三十天,男方護理假七天;在產假期間辦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給予女方增加產假十五天。

  前款規(guī)定的休假視同出勤。”——云南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2002年7月25日云南省第九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九次會議通過)

  八、浙江:婚假3天(已取消晚婚假)

  “第三十六條晚婚晚育的,應當給予獎勵和照顧。具體辦法由縣(市、區(qū))人民政府規(guī)定。

  機關、團體、企業(yè)、事業(yè)單位和其他組織職工晚婚的,增加婚假十二天,工資、獎金和其他福利待遇照發(fā);晚育的,男方可享受七天護理假,工資、獎金和其他福利待遇照發(fā)。”——浙江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2007年9月28日浙江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四次會議修正)

  而在2016年1月,浙江晚婚假條例則做了修改,晚婚假的而外獎勵這條規(guī)定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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