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淘集集負債16億 拿回貨款需簽“霸王條款”

2019-10-21 09:36:51來源:四海網(wǎng)綜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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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供貨商資金被挪用 淘集集涉嫌違規(guī)

  此前,淘集集CEO張正平在致歉信上表示公司的決策出了失誤,在融資未得到確認的情況下,選擇繼續(xù)虧損推廣獲取用戶。那么從另一個角度來看,淘集集用供應商的資金去進行推廣,從而獲取用戶的做法是否合規(guī)呢?

  從當前淘集集的商業(yè)模式看,商家付完款后,資金會在平臺賬戶停留一段時間,然后供應商再進行提現(xiàn)。這一段時間,在供應商看來是T+30回款周期,在金融監(jiān)管層面就形成資金池。

  上海市新華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 蔣振偉 :這個行為首先肯定是一個違規(guī)的行為, 因為今年年初中國人民銀行針對備用金存款專門是發(fā)放了一個通知,在這個通知里面是明確的要求第三方支付平臺如果在交易的過程中間涉及到客戶的貨款或者是備用金, 必須要交到第三方的一個監(jiān)管的一個支付機構里面。

  此外,從盈利模式上,專家表示,互聯(lián)網(wǎng)電商從最初的“免費”模式獲取用戶,到后來以低價博得市場占有率,此后,打上“燒錢獲客”、“下沉市場”標簽的電商并不少見,都曾用類似的方式迅速搶占市場。專家表示,燒錢獲客不是問題,問題在于能不能堅持“燒”到盈利的時候。

  上海財經(jīng)大學電子商務研究中心主任 勞幗齡 :用戶為王是建立在你前邊產(chǎn)品過得硬的基礎上,而不是說你今天幾乎是兩手空空想去套白狼了。它有產(chǎn)品有核心有內(nèi)容的時候再去爭用戶,這時候是可以的。

  中國社科院財經(jīng)院 李勇堅:電商的未來發(fā)展從宏觀上來說,它要發(fā)展更好的話就是三個方面,第一個方面就是服務號消費者,第二個方面就是服務好我們整個的線下商業(yè)體系,第三個就是服務好經(jīng)濟實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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