怡口蓮不是怡口蓮是怎么回事?“怡口蓮”原是李鬼不是李逵
怡口蓮不是怡口蓮是怎么回事?日前,北京海淀法院審結了吉百利英國有限公司(怡口蓮品牌所屬公司)起訴怡口蓮(廈門)食品有限責任公司(簡稱“怡口蓮公司”)侵害商標權及不正當競爭糾紛一案。法院一審認定怡口蓮公司的行為構成侵害商標權及不正當競爭。
網(wǎng)友們留言:“一直以為怡口蓮只是怡口蓮的繁體。”“才知道有兩個怡口蓮……”“看到這條新聞還以為怡口蓮才是正版”。
“不是一家嗎?”有網(wǎng)友發(fā)問。
“怡口蓮”天貓店的產(chǎn)品圖
“怡口蓮”不是“怡口蓮”
“怡口蓮”(eclairs)是吉百利公司旗下品牌,于1996年進入中國市場。也就是許多人小時候吃到的夾心太妃糖。
公開資料顯示,始于1824年的吉百利公司也是全球第一大糖果公司,第二大口香糖公司,第三大軟飲料公司,也是唯一一家同時擁有巧克力、糖果及口香糖產(chǎn)品的公司。
原告吉百利公司訴稱在中國擁有“怡口蓮”系列商標的注冊商標專用權,“怡口蓮”品牌是糖果領域的世界性知名品牌。被告怡口蓮公司生產(chǎn)、銷售和宣傳標有“怡口蓮”商標的巧滋脆夾心米果與吉百利公司的“怡口蓮”商標高度近似,容易造成相關公眾的混淆誤認。目前“怡口蓮”商標已被宣告無效。
天眼查顯示,怡口蓮(廈門)食品有限責任公司成立于2014年。該公司官網(wǎng)顯示其是一家集果凍、膨化、餅干、米果制品為一體的現(xiàn)代化食品企業(yè)。
淘寶上搜索“怡口蓮”,首先出現(xiàn)的億滋官方旗艦店的“怡口蓮”,但也不乏米果“怡口蓮”。
吉百利公司認為,怡口蓮公司生產(chǎn)的“巧滋脆夾心米果”產(chǎn)品的裝潢與吉百利公司“怡口蓮喜事蓮蓮巧克力夾心太妃糖”產(chǎn)品的裝潢亦高度近似,極易導致消費者的混淆,該行為同樣構成不正當競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