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伙租保時捷飆車被拘 攝像頭拍到多項違規(guī)行為
原標題:最高時速170公里!小伙尋刺激 租保時捷飆車被拘
四海網訊 近日,2位年輕小伙因涉嫌危險駕駛罪被交警依法刑事拘留。這是2011年我國《刑法修正案(八)》將飆車列入危險駕駛罪后,浙江紹興市查處的首例“飆車入刑案”。
4月22日深夜,市交警大隊連續(xù)接到3次群眾報警,說有人飆車擾民。但民警到達現場時已無車輛可尋。回去單位后,辦案民警立即調出監(jiān)控視頻,發(fā)現了一黃一白兩輛保時捷,23點39分在環(huán)城西路與雙金線交叉口并排停止,又同時起步,你追我趕,競相爭逐,往大唐方向駛去,畫面十分刺激。
沿線的十多個攝像頭完整地拍下了飆車的基本過程。根據監(jiān)控顯示,兩車在競速時存在多次隨意變更車道穿插正常行駛車輛,超速行駛,闖紅燈、非機動車道逆向行駛、壓雙黃線掉頭,交叉路口超車等多項違規(guī)行為。
根據車牌信息,4月24日,民警在大唐鎮(zhèn)某酒店樓下發(fā)現了涉事的黃色保時捷,在酒店房間內抓獲了駕駛員應某。經審訊,應某對自己飆車事實供認不諱,同時供出另一個飆車者蔣某。
原來,蔣某和應某是朋友,兩人都是“汽車發(fā)燒友”。不久前,應某花費2萬元在租車店租了一輛黃色保時捷跑車,租期為一個月。應某將車子租來后,讓蔣某試乘,試駕,感覺很好,當天蔣某也租了同一型號的車子,然后雙方約好在雙金線上追逐競駛一下。
據兩人供述,他們一方面是為了尋求刺激,另一方面是為了炫耀車技。經過對沿線監(jiān)控點車速的鑒定,其中在雙金線與華海大道下橋洞邊達到最高,兩車的車速分別達到了151~158km/h、163~170km/h,超過路段限速100%。
審訊過程中,應某交代自己曾有多次夜間飆車行為。目前兩人均因涉嫌危險駕駛罪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繼續(xù)進行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