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孚分期變網貸 消費者退款申請遇阻難維權
退款屢遭拖延,違約金說法不一
開始在英孚教育學習后,汪婷發(fā)現(xiàn)自己感受到的課程質量并不如預期:一節(jié)40分鐘的課,老師授課時間僅有20分鐘左右,其余時間為學生自我介紹和對話交流。“銷售先前承諾說可以隨時來到中心上課,但實際必須在網上完成一系列課程后,才可以獲得課券,預訂線下課程。”
另外,英孚給她配備的一對一學習顧問也表現(xiàn)出了態(tài)度變化。“也許和30天內全額退款有關,我的顧問在第一個月內還會跟蹤我的學習進度,但一個月之后就極少聯(lián)系了。”在學習一段時間后,汪婷認為自己付出的時間、精力及金錢與收獲不成正比。失望之余,她向校方提出退款。
不料,汪婷的退款請求卻被拒絕了。相關部門工作人員表示,汪婷的報名時間已超過30天,所以只能先停課或轉為網絡課程。汪婷隨即來到報名地點,再度與校方協(xié)商,幾日后,英孚方面稱,可以辦理退款,但需扣除15%的違約金。從未聽說過此要求的汪婷并不接受這樣的處理方式,退費申請從今年3月至今仍未得以解決。
肖成在退款時也遭遇了相似情況,而不同的是,校方提出扣除的違約金額為學費的20%。“我是今年3月5日報名的,4月1日以郵件形式向英孚提出退款,英孚方面在4月中旬跟我說,需要扣除2個月的學費,因為當時已經超過一個月了。但是時間拖延是他們的問題,不應該由我買單。”
在與退款負責人員進行電話溝通時,對方明確表示,如果肖成不能接受扣除兩個月學費及20%違約金的方式,則無法辦理退款。
有其他消費者向中新經緯爆料稱,英孚方面所說的違約金時有變動,同一學員的退費金額可從20%變化至10%。
律師:“超出時間不退款”不合理
合同中稱“30天/7天內可全額退款”,超出時間的情況不予退款,這種解決方式是否合理?對此,上海漢盛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李旻律師認為,雖然退款由屬于學員單方面提出,但根據(jù)合同意思自治原則,消費者有權利要求英孚退還剩余課程款。
北京市中策律師事務所合伙人張帥律師在接受中新經緯客戶端采訪時表示,退費需交納違約金是英孚一方的意思表示,消費者在簽訂合同時并不知情,也沒有簽訂相關的合同文本確認,雙方并未就該內容達成一致意見。因此,該違約責任并沒有法律依據(jù)。
而關于肖成遇到的“一個月內申請退款被拖延至兩個月”問題,李旻認為,關于退款的時間節(jié)點等細則,由于合同中并未詳細說明,校方在單方面要求時,需要經過消費者同意。
李旻建議道:“目前培訓機構進行教育培訓服務時多以線上交易場景為主,缺少線下服務體驗。因此,消費者在選擇此種服務方式時,要注意機構對培訓費用的收取、課程教授方式、無理由解除合同的期限等約定。消費者需要衡量自身消費習慣,選擇與自身情況相匹配的消費模式,盡量在線下體驗后權衡是否與機構達成教育培訓合同。此外,在與機構達成協(xié)議時,注意與自身權利義務有關的合同條款,對于不理解的專業(yè)詞匯或有疑惑的合同條款要求對接人員予以釋明,降低消費風險。”(為保護受訪者隱私,文中汪婷、肖成均為化名)(中新經緯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