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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宴過量飲酒身亡 婚宴主家同桌工友成被告

2019-06-10 17:26:28來源:網(wǎng)易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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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標題:山東男子婚宴過量飲酒身亡 法院判主家、同桌擔(dān)責(zé)

  四海網(wǎng)訊 山東一男子參加工友孩子的婚宴,并與其他工友同桌喝酒,因喝酒過多,后不幸身亡。近日,聊城市高唐縣人民法院審理了這起生命權(quán)、健康權(quán)、身體權(quán)糾紛案件,判決婚宴主家、同桌工友等6名被告補償死者家屬72000元。

  參加朋友婚宴 男子喝多死亡

  2016年9月8日11時20分許,洪某某等人一起去參加工友劉某某兒子的婚禮。席間,洪某某、王某中、蒲某某三人喝酒,同桌其他人喝飲料,三人喝了近四斤白酒,其中洪某某一人喝了二斤左右白酒。

  酒宴結(jié)束后,洪某某等六人于當(dāng)日13時40分許回到高唐某工地。洪某某到自己的電動轎車內(nèi)休息,沒再到工地干活。此時,工友張某某為洪某某打開車門,以便于通風(fēng),隨后張某某等五人各自回工地干活,下班后五人各自回家。

  當(dāng)日19時左右,洪某某妻子李某某因洪某某沒有回家,電話也不接,于是聯(lián)系到張某某,和家人一起到工地上尋找洪某某。他們發(fā)現(xiàn)洪某某后,便撥打110報警電話及120急救電話。120到達現(xiàn)場后確認洪某某已經(jīng)死亡,同時高唐縣公安局魚邱湖派出所民警出警現(xiàn)場后,證實洪某某死亡特征疑似窒息死亡,并排除他殺。

  事后,死者洪某某親屬李某某等四人到法院起訴婚宴主家劉某某、工友張某某等六人,要求賠償死亡賠償金、喪葬費、被撫養(yǎng)人生活費、精神損害撫慰金共計40余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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