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姐妹遇害案件回顧 審判結(jié)果為何引爭議
四海網(wǎng):中國姐妹遇害案近日迎來最終宣判,陳寶蘭陳寶珍被害案日本男子巖崎龍也被判23年檢方曾要求判死刑。
2017年7月,一對中國姐妹的遺體在日本山林中被發(fā)現(xiàn),遺體當時被裝在旅行箱中。隨后,日本男子巖崎龍也因涉嫌*、棄尸等罪名被捕。在這一案件發(fā)生的近一年后,當?shù)貢r間20日,日本橫濱地方法院對此案進行宣判,被告巖崎龍也(40歲)被判23年有期徒刑。
據(jù)早前報道,7月初,日本橫濱地方法院對此案進行公審,被告巖崎龍也一方否認全部起訴內(nèi)容,稱只是“幫了這對姐妹一個忙”,其辯護律師也主張其無罪。日本檢方則稱巖崎“犯下的是有計劃的、極其殘暴的行為”,要求對其判處死刑。
公審一開始先由日本檢方做陳述。檢方稱,被告巖崎頻繁出入兩姐妹工作的餐館,對兩人中的姐姐陳寶蘭抱有好感。然而,被告卻因陳寶蘭的“假結(jié)婚”請求心生不滿,并涌起了殺意。檢方認為,巖崎不僅殺害了陳寶蘭,還將其妹妹陳寶珍一同殺害,表明他早已定好了計劃,有著明確的*企圖。檢方認為,從現(xiàn)場留下的膠帶上有被告的指紋等來看,兇手只有巖崎一人。此外,檢方通過調(diào)查也發(fā)現(xiàn)了被告曾用手機搜索遺棄尸體的方法。
受害姐妹的父親則在法庭上表示,(姐妹二人)很顧家,是他們的驕傲,本來擁有光明的未來。因此,他們絕不會饒恕犯人,要求對巖崎判處死刑。
然而,巖崎的辯護律師卻表示,被告當時和陳寶蘭正在交往中,并沒有*動機。被告方還稱“因為陳寶蘭的留日簽證已經(jīng)到期,為了繼續(xù)留在日本想到了‘偽裝失蹤’,并在隨后自行進入了旅行箱內(nèi)。被告人所做的就是把箱子帶到被要求的地點,提供了一些幫助,與整件(*棄尸)事件無關(guān)。”被告人巖崎也稱“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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