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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西惡性汽車撞人案事件回顧 廣西惡性汽車撞人案全過程

2019-06-11 16:50:38來源:四海網(wǎng)綜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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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西惡性汽車撞人案事件回顧 廣西惡性汽車撞人案全過程

  四海網(wǎng):據(jù)廣西壯族自治區(qū)高級人民法院微信號消息,11日,廣西玉林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以故意*罪,判決“8·9惡性汽車撞人案”被告人吳惠忠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據(jù)了解,為夯實案件,查清案件事實,該案在審查起訴階段及審理階段進行了多次補充偵查。

  經(jīng)審理查明,2017年8月9日21時20分許,被告人吳惠忠酒后駕駛桂A27Y96小轎車行駛到玉林市玉州區(qū)沂山路進士路口時,在將行人劉規(guī)某撞倒后,又將由被害人鐘某駕駛的、搭乘著鐘某女兒鐘善某、鐘潤某的桂KEJ191普通二輪摩托車撞倒,導致鐘某、鐘善某、鐘潤某倒地,同時鐘某的腳和二輪摩托車均被卡在桂A27Y96小轎車的前保險杠上。

  周圍群眾見狀,立即上前拍打桂A27Y96小轎車車窗,欲叫駕駛員下車處理。但吳惠忠在稍作停留后又加速往前開車,致使被卡在前輪下的二輪摩托車被推行和被卡在前保險杠上的鐘某被拖行,并與地面發(fā)生摩擦。此時,多名群眾追趕桂A27Y96小轎車并大聲呼喊,并有群眾電話報警。但被告人吳惠忠仍駕車快速前進,致使摩托車與地面摩擦從而發(fā)出大量火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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