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薅羊毛糾紛判例 涉薅羊毛糾紛判例結果均不一樣
2019-11-11 16:05:35來源:四海網綜合
涉薅羊毛糾紛判例 涉薅羊毛糾紛判例結果均不一樣
一家網店錯將臍橙價格寫成“26元4500斤”,疑被“羊毛黨”盯上,短時間內被“薅”出近700萬元訂單,引發(fā)關注。
11月8日,澎湃新聞在裁判文書網以“薅羊毛”為關鍵詞查詢,共有14起案件涉及“薅羊毛”,其中有8起為民事糾紛案件。
有兩起民事糾紛案件,網店因價格設置錯誤,店鋪無法發(fā)貨被消費者告上法庭,網店方面懷疑被“薅羊毛”。
這兩起案件,雖然因相同的原因被起訴,但結果不同。一家“Gap禮品卡專賣店”的網店錯將1000元面值的禮品卡標注的售價為490元,因無法發(fā)貨,消費者將其告上法庭。法院判決買賣合同未成立,只判被告補償原告100元并承擔案件相關受理費。在另一起同類民事糾紛中,網店錯將10000余元的商品價格標作1000余元,無法發(fā)貨后被告,法院最終判決網店繼續(xù)履行合同,交付購買的家具。
對此,有律師稱,兩個案例之所以審判結果不同,主要因素是賣方是否及時告知了價格設置錯誤信息。若根據相關事實證明賣方第一時間告知價格設置錯誤,則合同成立,反之則不成立。另外,若判定合同簽訂時雙方存在重大誤解,也可申請撤銷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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