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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支付被訴侵權 法院認定侵權不成立

2020-01-02 09:22:13來源:四海網(wǎng)綜合

  騰訊主張,二維碼的采集、解碼、辨識都是現(xiàn)有技術,不能說在專利中對字段進行人為割裂,就成了對方的獨有保護范圍。涉案微信掃碼副服務沒有使用涉案專利的技術方案,沒有落入其保護范圍。

  凡客公司主張,其與財付通公司簽訂了支付協(xié)議,只是購買使用了微信掃碼支付服務,屬于善意使用者。

  經(jīng)審理,北京知識產(chǎn)權法院認為,雖然微信掃碼支付在采集、辨識等步驟上與涉案專利部分相同,但在分析、解碼階段的技術與涉案專利并不相同。根據(jù)相關法律法規(guī),專利權人不能在技術特征不同的情況下,將不屬于保護范圍的技術利用等同原則重新納入專利權保護范圍,以“兩頭得利”。

  最終,法院判定微卡公司、卓望公司主張微信掃碼支付侵犯涉案專利的主張不成立,駁回兩原告的訴訟請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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