逾30起命案逃犯落網(wǎng) 疫情查防中獲得“疫”外收獲
▲身負兩條人命的鄭某終落網(wǎng)。圖據(jù)福建南平浦城縣公安局
據(jù)南平市浦城縣政府網(wǎng)站介紹,此后,吳某與鄭某發(fā)生感情糾紛,吳某要求鄭某離開廢品收購店。對此,鄭某多次威脅吳某無效后,于2020年2月18日,將吳某騙上山,要求吳某與他和好。遭到拒絕后,鄭某露出兇殘本性,在一樹叢旁將吳某掐死。
事后,鄭某攔下一輛出租車準備逃往福建省松溪縣。疫情防控中,當他乘坐的出租車行至浦城縣水北加油站卡點時,就被浦城警方攔截,鄭某當場被抓獲。經(jīng)突審,鄭某對兩起殺人犯罪行為供認不諱。
聯(lián)防聯(lián)控下無路可走,13人選擇自首
梳理60起疫情期間落網(wǎng)的典型案件,紅星新聞還發(fā)現(xiàn),有13起案件是當事人自首。這13起自首案件中,涉嫌搶劫的有4人,涉嫌殺人的有4人,涉嫌販毒或運輸毒品的有3人。此外,涉嫌詐騙和強奸而自首的,各1人。
自首者中,很多人都潛逃20年以上。疫情防控期間,他們在居住、謀生以及面對處處查崗、查身份證的背景下,無處可逃,最終只能自首。
潛逃20年,最終選擇到警局“拎包入住”的張某祥就向廈門警方直言:“我受不了,我要自首。”據(jù)廈門警方介紹,張某祥稱,看到處處卡點加密、盤查更嚴,心慌了。
因為張某祥沒有身份證,躲藏期間無工可打、無房可租,坐不了車,身上又沒錢,只能在小樹林、排洪溝、橋底下風餐露宿,忐忑不安度日。
在貴州向警方自首的吉林省臨江市人王某,同樣出于惶惶不安。他向警方直言,犯下殺人案后一直在全國各省東躲***,不敢透露自己***,不敢和人交朋友,只有做苦力為生,天天擔驚受怕。
“現(xiàn)在貴陽疫情防控工作太嚴了,到處是卡點,走到哪里都是警察,走到哪里都要身份證實名驗證。”王某感慨道,“我不敢住酒店,小旅館也全部關(guān)門,飯館也關(guān)門,各個卡點都有警察查身份,進不去,也出不來,連公交車都坐不了,我已在街上游蕩4、5天了,我走投無路了,于是自首。”
因宅基地糾紛而殺人的葛某華也向山西臨汾警方直言,疫情期間到處都設卡檢查,他沒有身份證,找不到工作,“沒有任何經(jīng)濟來源,連續(xù)幾天食不果腹、夜不能寐。”他說。
這是諸多自首者面對全國聯(lián)防聯(lián)控時的無奈抉擇,但也是最正確的選擇。更多沒有選擇自首的逃亡者,則在疫情防控期間,在社區(qū)工作人員、民警或志愿者等查研身份過程中,漏出馬腳而落網(wǎ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