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大調查不開除強奸犯學生 浙大努某某有女友仍騷擾女生
浙江大學強奸罪學生這個事件這兩天可是霸占了各大熱搜和熱門榜,浙大也被大家推到了風口浪尖,但是浙大到目前為止的行為都讓大家非常失望和憤怒,沒想到一個大學會包庇這樣一個強奸犯,簡直讓人不敢相信。而強奸犯本人至今還沒收到制裁,近日還有人曬出了強奸犯學生的成績單,讓我們一起去看看吧!
事件:犯強奸罪,學校予以留校察看處分
近日,浙江大學對犯強奸罪的學生努某某給予“留校察看”處分引發(fā)關注。一名知情人士向封面新聞記者透露,努某某掛科是常態(tài),一份成績單顯示全專業(yè)128人,他累計排名126位。***努某曾曬博士女朋友朋友圈,該知情人士確認屬實,“但他在玩游戲的時候,還在‘撩妹’。”
7月20日晚,一條《浙江大學關于給予努某某留校察看處分的決定》,引發(fā)網友關注。決定內容顯示,努某某被杭州市西湖區(qū)人民法院判決犯強奸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緩刑一年六個月。學校給予努某某留校察看處分,期限12個月,自處分決定作出之日起計算,到期可以申請解除。
***的一份說明顯示,努某某所在學院于5月25日召開黨政聯席會議,討論該生違紀處分意見。討論后認為,努某某系初犯,且已強烈悔罪,并懇請獲得改正機會,又因努某某來自貧困地區(qū),又是畢業(yè)生,因此提請學校酌情從輕對該生的違紀處分。這份情況說明也被網友認定是為努某某僅被予以“留校察看”的依據。
有人曝其曾“強迫小學妹發(fā)生關系”
***的一份杭州市西湖區(qū)人民法院刑事判決書顯示,努某某趁被害人醉酒之際,強吻被害人并強摸被害人陰部,意圖與之發(fā)生性關系。被害人反抗并稱要報警,努某某因害怕而中止。后努某某自己報案,公訴機關認為努某某系犯罪中止,且具有自首情節(jié),在偵查階段認罪認罰,建議判處有期徒刑一年零六個月,可適用緩刑。7月21日下午,封面新聞記者多次電話聯系西湖區(qū)人民法院,但都無人接聽。
7月21日,有網友爆料稱,2019年4月19日之前,她在某交友APP上與努某某相識,因為努某某說自己搞攝影的,兩人才加了微信。2019年4月19日,努某以邀請該網友看學校為名,約其見面。當晚,兩人到一清吧喝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