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舉報家鄉(xiāng)環(huán)境污染獲刑 村里環(huán)境被破壞有義務參與維權
李思俠是陜西某國企職工,因舉報安康石泉縣雙喜村兩家石料廠無證開采、損毀道路、污染環(huán)境,并且代理村民向石料廠索賠,2019年被石泉縣法院判尋釁滋事罪,有期徒刑2年半。
檢方起訴書顯示,2017年和2018年,李思俠兩次參與組織村民在村道設立限寬墩,阻止礦山車輛通行。在2018年的雙喜村兩委換屆選舉中,李思俠因護路事件深度介入村兩委選舉。
瀟湘晨報記者了解到,一審宣判后,李思俠不服,提出上訴,李思俠的代理律師繼續(xù)為其做無罪辯護。
日前,此案二審**審理結(jié)束,李思俠7月28日收到安康市中級法院下發(fā)的《刑事裁定書》。
安康中院認為,原審判決認定事實不清,不足,且在案件審理中違反訴訟程序。裁定撤銷一審刑事判決,發(fā)回重審。
李思俠坦言,雖然戶籍不在雙喜村,但是作為村里第一個考出去的大學生,村里環(huán)境遭到破壞,她有義務參與維權,“落葉歸根,不管走到哪里,我都是那里的人。”
也有人勸她別瞎摻和,她卻表示自己不能坐視不管。“我理解村民修這個路的時候是多么艱辛,幾輩人用鋤頭挖出來的,現(xiàn)在就走了一年就壓壞了,十分心痛。如今這個路從好路變成豆腐渣,煙霧漫天,不能不管。”
對話當事人
【1】案子在向好方面發(fā)展
瀟湘晨報:現(xiàn)在和家人在一起嗎,身體狀況如何?
李思俠:我現(xiàn)在在西安,下午送女兒坐飛機回上海,這會兒家里沒有人。身體最近好一點了,我調(diào)整的還好。
瀟湘晨報:聽到案子要發(fā)回重審消息時是什么感受?
李思俠:總的來說,是向好的方面發(fā)展。安康市中級法院也做了很多工作,他們對這個案件是充分了解的,也很重視。特別是法官,自從接到我的案件組成合議庭后,他很認真地把整個卷宗都了解清楚,自己也做了一些整理。
當然也有遺憾,我們希望這個案子在二審法院畫一個圓滿的句號。我們一直是堅持無罪,現(xiàn)在是一審已經(jīng)撤銷了,那就看后一步情況怎么樣,屆時愿法庭能給我們一個公正的裁判。
瀟湘晨報:二審期間怎么過的?
李思俠:這幾天我的姐妹都過來陪我,我女兒是自始至終地陪伴。她自從接觸我這個案件,工作就一直是在請假,對她耽誤很多,我心里過意不去。我快90歲的老母親這次二審也說要來,可能法院擔心她年齡大,不便旁聽,所以沒有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