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舉報家鄉(xiāng)環(huán)境污染獲刑 村里環(huán)境被破壞有義務參與維權
李思俠:對,這一次發(fā)回重審也好,我的辯護律師說針對公職人員的違法行為,我們繼續(xù)追究,畢竟在法律程序上他就違法了。
【5】沒收村民跑路費,不是為了錢
瀟湘晨報:為什么會選擇設墩堵路,阻止礦山車輛通行的方法來維權,這種方式本身也不合法啊?
李思俠:我們路爛了10年,沒有一個切實可行的監(jiān)管措施,沒有人來過問,我們村民在村干部開會的時候,就委托我去尋求法律法規(guī)的支持。我去找石泉縣鄉(xiāng)村公路管理局咨詢,得到了支持。工作人員告訴我據(jù)安康市通村公路管理養(yǎng)護條例,可以設置限寬墩限制重噸位車輛進入。
村委會是主體,鎮(zhèn)政府就是監(jiān)管。那么村干部與組長商量怎么保護村道的措施,是有權利的。這不是三三兩兩私下商量的結果,是集體行為。
(瀟湘晨報記者查證,《安康市通村公路養(yǎng)護管理辦法(試行)》第十四條規(guī)定,對通村公路超限超載實行源頭監(jiān)督,由村民委員會負責完善通村公路限高、限寬設施,嚴禁超限超載車輛通行或繞行。鐵輪車、履帶車和其它可能損害通村公路路面的機具,不得在通村公路上行駛。)
瀟湘晨報:誰出的主意,你沒質疑嗎?
李思俠:村干部,因為他們讓我咨詢了鄉(xiāng)村公路管理局,我就把我問到的條例告知村干部,他們就開會商議具體措施,最后采取設置限寬墩限制車輛通行。
瀟湘晨報:之前還做過哪些努力,取得了什么成效?
李思俠:一直是村干部在主導,我就負責寫材料向政府反應。到鎮(zhèn)政府反映,鎮(zhèn)政府說這個石場是國土局發(fā)的證件,環(huán)保局發(fā)的證件,你去找他們。
瀟湘晨報:為什么沒走法律訴訟途徑來解決?
李思俠:村民那么辛苦,一天做小工100多塊錢,做大工才200塊錢。人家要養(yǎng)家糊口,誰出律師費?
瀟湘晨報:強取村民跑路費6000元是怎么回事?
李思俠:2013年我們反映問題以后,石場就提出給那些受污染嚴重的村民一點賠償。當時跟我母親簽了一個補償,叫水電和旱地的污染費。村民分配的時候,我在西安工作,他們拿到污染費后說是李思俠通過舉報給我們要回來的。他們可能為了感謝我,在分配會議上就提出給我分一點跑路費。
我沒有參加分配,我也不知道,這6000塊錢最后也沒有人給到我。我有工資,再說,本來就去幫助村民,我拿這個錢干啥,我也沒有過問。
瀟湘晨報:你付出了哪些?
李思俠:我在單位上工資待遇還不錯,不至于為了幾千塊錢像有些人想的那樣。我為雙喜村民做了多少事,發(fā)出那么多的舉報信,一個舉報信,EMS都是21塊錢,我每一封信里面還要10張彩色照片,一張照片3塊錢,10張照片幾十塊錢,一封信都要發(fā)50塊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