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書金案重審仍是死刑 具體情況是怎樣的
【王書金案重審仍是死刑】11月24日,河北省邯鄲市中級人民法院對王書金故意殺人、強奸案重審宣判,再次判處王書金死刑。
王書金的辯護律師周兆成告訴紅星新聞記者,此次庭審,除了關(guān)于“王書金1994年11月21日強奸并殺害被害人劉某某、1995年農(nóng)歷八月初的一天強奸并殺害被害人張某芳、1995年農(nóng)歷七月下旬的一天強奸被害人賈某某后殺害未遂”三起案件認定不變外,還將先前未認定的“1993年11月29日強奸并殺害被害人張某芬”也認定了。
對于邯鄲市中級人民法院沒有認定“***案”是王書金所為,周兆成說,“***案”從現(xiàn)有證據(jù)上,既無法確認是***所為,也無法確認是王書金所為,而“疑罪從無”則是指既不能證明被告人有罪又不能證明被告人無罪的情況下,司法機關(guān)會推定被告人無罪。因此,對于“***案”,司法機關(guān)最終沒有認定為***所為,這次也沒認定系王書金所為,這就是這一司法原則的體現(xiàn)。
此外,周兆成還告訴紅星新聞記者,因為邯鄲市中級人民法院沒有認定“***案”為王書金所為,所以王書金將提起上訴。
據(jù)紅星新聞此前報道,2005年,王書金身背數(shù)起強奸殺人案被抓獲。因為供述自己是石家莊西郊玉米地奸殺案(***案)的真兇,從此,他的命運和“***案”緊緊捆在一起。后來,“一案兩兇”的事情被媒體披露,“***案”開始引發(fā)全國關(guān)注。
2007年3月,邯鄲中院以王書金犯故意殺人罪和強奸罪一審判處其死刑。其中,王書金供述的石家莊西郊玉米地案,沒有被認定。
隨后,王書金不服,上訴至河北高院。上訴理由是,其主動供述石家莊西郊強奸、故意殺人犯罪是其所為的行為,是對國家和社會的貢獻,一審法院沒有認定屬于重大立功是錯誤的。
2013年9月,河北省高院二審宣判,認定發(fā)生在石家莊的奸殺案非王書金所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報最高人民法院進行死刑復(fù)核。
判決書顯示,法院認為王書金的供述與石家莊西郊強奸、故意殺人案在一些關(guān)鍵情節(jié)上存在重大差異,故認定該案不是王書金所為。
2016年12月2日,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回法庭宣布***無罪,***母親張煥枝結(jié)束多年的伸冤之路。“要不是王書金的出現(xiàn),我兒子的案子不會有今天。但是他當年不犯事,我兒子也不會死。”張煥枝此前告訴紅星新聞,再次提起王書金,她的情感有些復(fù)雜。
聶案結(jié)束,王書金原以為自己的死刑復(fù)核很快就下來,沒想到一等又是2年多。2019年8月,最早披露“一案兩兇”事件的前廣平縣公安局副局長鄭成月寫信向最高法呼吁,暫停王書金的死刑復(fù)核,他認為,王書金一旦被核準死刑,***案將永遠難以查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