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女賣淫案上訪媽媽望嫌疑人判死刑 女兒25歲一直都沒有找過男朋友
2006年10月3日,唐慧不滿11歲的女兒樂樂(化名)被周軍輝帶至秦星、陳剛開設的“柳情緣休閑屋”賣淫。為了求得七名涉案人的死刑判決,只上過小學的唐慧,“下跪、鬧庭、以死相逼”,甚至向媒體撒謊求得關注。此案從一審、二審到重審,前后歷時八年。案件的每一個節(jié)點,都伴隨著唐慧的上訪。她也被質(zhì)疑用非常手段,裹挾輿論和司法。
唐慧踩著高跟鞋,“咚咚咚”地走出飯店。她蹲下身,將地上的太陽花、康乃馨一根一根地修剪好,插入金色的花籃里。
湖南永州零陵古城的燈亮起來了,這是一天中最熱鬧的時刻。唐慧的飯店和花店生意,在疫情后冷清了不少,眼下這是她最犯愁的事。
一頭披肩的長發(fā)乖順地搭在灰色毛衣前,讓47歲的她看上去柔弱又堅定,很難想象十幾年前的樣子。
2006年10月3日,唐慧不滿11歲的女兒樂樂(化名)被周軍輝帶至秦星、陳剛開設的“柳情緣休閑屋”賣淫。
為了求得七名涉案人的死刑判決,只上過小學的唐慧,“下跪、鬧庭、以死相逼”,甚至向媒體撒謊求得關注。
此案從一審、二審到重審,前后歷時八年。案件的每一個節(jié)點,都伴隨著唐慧的上訪。她也被質(zhì)疑用非常手段,裹挾輿論和司法。
2014年9月5日,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宣判,周軍輝犯強迫賣淫罪、強奸罪,決定執(zhí)行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秦星犯強迫賣淫罪、組織賣淫罪,決定執(zhí)行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盡管這不是唐慧“滿意”的結果,但她也慢慢接受。過去,她失去了許多。之后,她還要撿拾起他們的生活。
樂樂越發(fā)地依賴母親,她也有了自己的人生規(guī)劃:學韓語,練瑜伽;而唐慧,總希望多賺點錢,多存點,為女兒創(chuàng)造一份保障,少一點坎坷。
六年來,她一直想告別那個“唐慧”——一個被媒體慣用的化名,做回她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