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借情人30萬一萬年生效 分手后起訴討回30萬被法院駁回
2021-03-19 09:16:33來源:四海網綜合
究竟能否追回,要分為以下三種情況:
1、無法要回
如果夫妻雙方有就婚內財產處分做相應約定的,也就是通常說的簽了財產協(xié)議的,在這種情況下,夫妻另一方就可能不能在按照規(guī)定追回錢財了。因為通過協(xié)議形式約定的財產,夫妻一方的權限受限制,不屬于夫妻共同財產,當事人自然不能追回其贈與出去的東西。
2、全部要回
根據《民法典》規(guī)定,夫妻在婚姻存續(xù)期間所獲財產,除有特殊規(guī)定外,應為夫妻共同財產。在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夫妻雙方對共同財產具有平等的處分權利。夫妻一方擅自處分夫妻共同財產的行為,應為無效行為。
無償贈與“小三”財產屬于非因日常生活需要處分共同財產,損害另一方財產權益;而且由于第三者是無償取得財產,不符合“善意取得”的構成要件,甚至多數情況下這種贈與是違反公序良俗、挑戰(zhàn)道德底線、需要譴責的行為。因此,贈與“小三”財產行為理當認定無效。
還有,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對于共同擁有的財產,在共有關系沒有解除的情況下,一般情況下是不應該分割的,對于出軌方擅自無償處分夫妻共同財產的行為,除非無過錯方提出分割夫妻共同財產的要求,過錯方是無權主張分割的。
所以,無過錯配偶方完全有理由要求“小三”返還受贈的全部財產,以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人民法院也應當支持全部返還。
3、要回一半
《民法典》中有明確個人的財產權利,認為出軌一方有自由處分屬于自己那一部分財產的絕對權利,盡管有些沒有顧忌和尊重社會公德,但由于沒有違反法律法規(guī)的強制性、禁止性規(guī)定,沒有損害社會公共利益,贈與屬于自己部分財產的行為沒有損害到其配偶的利益,所以贈與只是部分無效。
*聲明:本文由四海網用戶yanfang原創(chuàng)/整理/投稿,本站收錄此文僅為傳遞更多信息,幫助用戶獲取更多知識之目的,內容僅供參考學習,文圖內容如存在錯誤或侵害您的權益,請與我們聯(lián)系,本站承諾2小時內完成處置反饋工作。
30萬一萬年相關信息
男子借情人30萬一萬年生效 感情破裂分手索要30萬遭拒
2021-03-19
男子借情人30萬一萬年生效 分手后起訴討回30萬被法院駁回
2021-03-19
法院認定小豬佩奇商標為馳名商標 網店使用小豬佩奇商標被判賠3萬
2021-03-19
顯卡價格暴漲 顯卡價格究竟為何會出現如此變化
2021-03-19
顯卡價格暴漲100% 以太幣持續(xù)上漲使得顯卡變得搶手
2021-03-19
火鍋調料老板加超標明礬終身禁業(yè) 涉及食品安全零容忍!
2021-03-19
九江婦聯(lián)倡議抵制高額彩禮 力推喜事簡辦培樹良好家風
2021-03-19
中美高層在阿拉斯加會面 中美高層戰(zhàn)略對話地點為何選在阿拉斯加
2021-03-19
咸素媛陳華計劃生二胎 打算今后全家移民越南做生意
2021-03-19
知名女排名將被確認為男性 將在身份文件上更改自己的性別
2021-03-19
31省結婚離婚大數據 結婚人數連續(xù)兩年大幅下滑
2021-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