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遷出戶口后原來分的土地能不能繼續(xù)耕種

2021-03-24 11:28:21來源:四海網(wǎng)綜合

  以前農村戶口要轉入城市是比較難的,但是隨著經(jīng)濟發(fā)展,國家為提高城鎮(zhèn)化率,逐漸的放寬了農民進城的條件。但是,以前如果戶口從農村遷走土地就會被村集體收回。所以,即便政策放寬農民遷戶口進城的積極性也不是很高,F(xiàn)實情況是,很多農民為孩子的有更好的就學環(huán)境想遷戶口進城,但是卻又不想放棄承包土地。國家在2015年時候出臺政策,要求保留進城農民的土地承包權,并且在2017年再次規(guī)定要求保障進城農民的土地承包權,對進城的農民承包了的土地不可隨意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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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為根據(jù)《農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六條規(guī)定“承包期內,承包方全家遷入設區(qū)的市,轉為非農業(yè)戶口的,應當將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發(fā)包方。承包方不交回的,發(fā)包方可以收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

  《關于進一步推進戶籍制度改革的意見》(國發(fā)〔2014〕25號)文件:“不得以退出土地承包經(jīng)營權、宅基地使用權、集體收益分配權作為農民進城落戶的條件。對全家遷入設區(qū)市以上轉為城市戶口,承包地已經(jīng)交回或收回的,本次不予確權登記。沒有交回或收回的,尊重其本人意愿,愿意交回的不予確權登記,不愿意交回的應予確權登記”。

       所以,農村戶口遷出之后,農戶可以保留在農村自己承包土地,可以進行確權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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