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販稱梅姨存在 被拐家庭愿簽諒解書換取“梅姨”新線索
被拐家庭愿簽諒解書換取“梅姨”新線索
此案共涉及9名被拐男童,年齡小的1歲,大的3歲,多為外地來粵務工人員的孩子。目前9名被拐兒童中還有4名兒童沒有找到。鐘彬與李成青便是其中之一。鐘彬父親鐘丁酉和李成青父親李樹全均參加了此次二審,在庭審結束后接受了記者的采訪。
鐘丁酉與李樹全此前表示,他們不需要賠償,希望“梅姨案”被告人張維平不被判處死刑立即執(zhí)行。
在3月25日法院的庭前會議上,鐘丁酉與李樹全向法院提交了一份請愿書,希望能在二審開庭時有機會與張維平當面溝通。“因為張維平說梅姨是真實存在的,只有找到梅姨,才能找到我兒子。”李樹全告訴記者,如果張維平能提供出孩子被拐賣地點線索,將會簽署諒解書。但是李樹全的這一請求未獲法院答復,在庭審現(xiàn)場也未獲得關于梅姨的更多信息。
據(jù)李樹全回憶,2005年6月,他在惠州市博羅縣的建筑工地做泥工,認識了腳部受傷的小王。小王說他是四川人,家里窮,出來找工作。李樹全同情他,帶他去老鄉(xiāng)開的診所,自己掏錢為他治傷,讓他在自己家吃住了一周左右,并幫他找了一份工作。
2005年7月3日下午5點左右,李樹全妻子幫孩子洗好澡后,就用盆里的水順便幫他洗衣服,孩子就在身邊玩,這時小王就走過來說帶孩子到對面去玩,順便買包子給孩子吃,當時母親還跟過去,看見小王帶著自家小孩確實在那邊玩,就放心回來洗衣服做飯。幾分鐘后下起雨來,李樹全回家,看到孩子不在家就詢問妻子,妻子告訴李樹全在對面包子店,李樹全過去時老板說小王剛帶孩子走了,李樹全和妻子馬上去找孩子和小王,尋找未果就報了警。2016年龍華派出所叫他們夫妻倆去派出所的時候,李樹全這才知道小王真實名字是張維平,貴州人,參與多起拐賣兒童。“因為我曾經(jīng)對他那么好,我想當面跟他說,希望能打動他,告訴我兒子真實的交易地點和梅姨的線索。”李樹全告訴記者。
但是同為該案原告的申軍良卻認為李樹全的想法過于簡單。原因是張維平在審訊中曾向警方供述的九個孩子被拐賣地點均不準確,2016年張維平被抓至今未提供過有價值信息,二審提供有價值信息可能性較小。
一審判決書顯示,2003年9月至2005年12月,被告人張維平通過“梅姨”介紹,將從廣州、惠州等地拐來的男童,先后賣往廣東紫金縣等地,每次非法獲利1萬多元。
此案被告人張維平、周容平等5人都是貴州遵義綏陽縣人,在案發(fā)11年后的2016年3月先后被警方抓獲。涉案的重要中間人“梅姨”目前尚未歸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