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職太太離婚時提家務勞動補償19萬 法院這樣判!
2021-06-22 20:51:34來源:四海網綜合
浙江臺州的齊女士與楊先生結婚后一直在老家?guī)Ш⒆,丈夫在外地工作。夫妻雙方因家庭瑣事產生矛盾鬧至法院訴訟離婚,齊女士認為自己照顧孩子、料理家務,負擔義務較多,要求楊先生從雙方結婚之日起按每月5000元的標準補償共計19萬元。
近日,浙江臺州法院審結了上述離婚案,首次適用《民法典》中的家務勞動經濟補償制度,判決楊先生補償齊女士1.5萬元。
楊先生與齊女士2018年1月結婚,同年5月生育兒子楊某某。楊先生長年在外地做生意,兒子跟隨齊女士在老家生活。后因家庭瑣事,夫妻倆發(fā)生矛盾,去年5月,楊先生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離婚,被駁回。
今年3月,楊先生再次起訴請求法院判決雙方離婚,孩子歸其撫養(yǎng)。齊女士同意離婚,但要求孩子撫養(yǎng)權歸自己,丈夫按照每月2000元標準支付撫養(yǎng)費。同時,齊女士認為自己照顧孩子、料理家務,負擔義務較多,要求楊先生從雙方結婚之日起按每月5000元的標準補償共計19萬元。
楊先生則提出齊女士婚前就無工作,不存在為照顧家庭放棄工作。孩子出生后,實際由雙方共同撫養(yǎng),經濟開支應由雙方共同負擔。此外,自己雖在外地開店,但生意經營狀況并不理想,未能盈利。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088條,夫妻一方因撫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協(xié)助另一方工作等負擔較多義務的,離婚時有權向另一方請求補償,另一方應當給予補償。具體辦法由雙方協(xié)議;協(xié)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聲明:本文由四海網用戶xiaoqun原創(chuàng)/整理/投稿,本站收錄此文僅為傳遞更多信息,幫助用戶獲取更多知識之目的,內容僅供參考學習,文圖內容如存在錯誤或侵害您的權益,請與我們聯(lián)系,本站承諾2小時內完成處置反饋工作。
時相關信息
上班族“接娃難”?教育部發(fā)文保證課后服務時間
2021-06-22
2021三伏天從什么時候開始
2021-06-22
多頭借貸風險什么時候可以消除
2021-06-22
全職太太離婚時提家務勞動補償19萬 法院這樣判!
2021-06-22
京滬高鐵將迎來10歲生日 10年累計運送旅客13.5億人次
2021-06-22
復興號智能動車組體驗有何不同?快來看看有哪些新變化!
2021-06-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