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納稅失信或可修復 19種納稅失信行為可申請信用修復

2019-12-09 15:49:08來源:四海網(wǎng)綜合

  原標題:稅務總局:明年起19種納稅失信行為可申請信用修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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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國家稅務總局近日發(fā)布公告,明確從2020年1月1日起,19種納稅信用失信行為在符合相應的修復條件時,可以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納稅信用修復。

  據(jù)國家稅務總局網(wǎng)站消息,為鼓勵和引導納稅人增強依法誠信納稅意識,主動糾正納稅失信行為,國家稅務總局日前發(fā)布《關于納稅信用修復有關事項的公告》(簡稱《公告》)。

  根據(jù)《公告》,被稅務機關認定可以申請納稅信用修復的19種納稅信用失信行為,包括15項未按規(guī)定期限辦理納稅申報、稅款繳納、資料備案等事項和4項直接判D級情形。這項制度將于2010年1月1日起施行。

  國家稅務總局上海市稅務局納稅服務處副處長吳衛(wèi)港在接受央視采訪時表示,“這次信用修復的政策主要是針對企業(yè)納稅人。越來越多的納稅人想通過自我糾錯來修復信用,減少信用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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