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出臺快遞業(yè)價格行為規(guī)則 禁止快遞價格壟斷
2019-12-27 11:08:34來源:四海網綜合
此外,快遞業(yè)經營企業(yè)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未在經營場所醒目位置公示商品(或服務)價格、服務項目(或內容)、計價規(guī)則等內容;
(二)在標價之外加價出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務,收取未予標明的費用;
(三)在同一時間,對同一商品或者服務,在同一經營場所向消費者使用兩種不同標價方式,以低價招徠顧客并以高價進行結算的;
(四)開展價格促銷活動時,相關促銷內容、促銷商品價格附加條件及對消費者不利的其他限制性條件不標示或者含糊標示的;
(五)開展價格促銷活動時,使用虛假的或者欺騙性、誤導性的語言、文字、圖片、計量單位等標價方式,虛構原價、虛構降價原因、虛假優(yōu)惠折扣,誘導消費者消費的;
(六)銷售商品或提供服務前有價格承諾,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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