駕照消分規(guī)定有哪些規(guī)定?
考取了駕照的人都知道一本駕照只有12分,如果汽車出現違章的話,就會用自己的駕照去把違章處罰的分消掉。有些車主在開車的時候會經常性的違章,那一本駕照扣分肯定是不夠的,這個時候就要借別人的駕照來消費了,那么駕照消分有什么規(guī)定呢?
駕駛證扣分在12分以內的,已繳納罰款的,每一個記分周期結束時清零一次,沒有繳納罰款的累積計入下一個記分周期,不能清零;如果被扣分達到12分,駕駛證到車管所參加學習和考試,通過后才能清零。
根據公安部139號令
第六十八條 機動車駕駛人在一個記分周期內累積記分達到12分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扣留其機動車駕駛證。
機動車駕駛人應當在十五日內到機動車駕駛證核發(fā)地或者違法行為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參加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guī)和相關知識學習。機動車駕駛人參加學習后,車輛管理所應當在二十日內對其進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guī)和相關知識考試。考試合格的,記分予以清除,發(fā)還機動車駕駛證;考試不合格的,繼續(xù)參加學習和考試。拒不參加學習,也不接受考試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公告其機動車駕駛證停止使用。
機動車駕駛人在一個記分周期內有兩次以上達到12分或者累積記分達到24分以上的,車輛管理所還應當在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guī)和相關知識考試合格后十日內對其進行道路駕駛技能考試。接受道路駕駛技能考試的,按照本人機動車駕駛證載明的最高準駕車型考試。
第六十九條 機動車駕駛人在一個記分周期內記分未達到12分,所處罰款已經繳納的,記分予以清除;記分雖未達到12分,但尚有罰款未繳納的,記分轉入下一記分周期。
駕駛證被暫扣期間是不能駕駛機動車上路的,不要存在僥幸的心里認為這樣不會被交警查到,一旦被交警查到,處罰情形非常嚴重,如果在駕駛證暫扣期間駕駛機動車造成重大交通事故的,更有可能因此而終生不得再駕駛機動車。
駕駛證被暫扣期間駕駛機動車上路的屬于無證駕駛,按照駕駛證使用規(guī)定,此違法行為要處以駕駛人駕駛證一次性扣6分,同時還有相應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