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證丟失被結婚 民政局卻無法撤銷該條記錄
2019-12-17 13:26:46來源:四海網(wǎng)綜合澎湃新聞
。ㄔ瓨祟}:貴州女子因身份證丟失“被結婚”,民政局:無法撤銷建議起訴)
一張身份證“結了”兩次婚。
貴州代女士告訴12月16日澎湃新聞,因近期購房等事宜,她查詢發(fā)現(xiàn)自己“結過兩次婚”。一次是她與男友黃某2011年在重慶市銅梁縣(注:現(xiàn)銅梁區(qū))民政局登記結婚;另一次是與素不相識的男子王某某于2013年在河北省邯鄲市臨漳縣民政局登記結婚。
“2013年我身份證丟失過,但很快進行了補辦,沒想到還會被冒用。因為重復登記結婚,我的審核材料沒辦法過,暫時無法完成購房程序,可能還需要支付違約金。”她說。
代女士提供的婚姻登記歷史信息截圖顯示,她分別于2011年10月和黃某、2013年10月和王某某登記結婚。
代女士的姓名和身份證號于2011年和2013年被登記結婚 本文圖片均由受訪者提供
同日,臨漳縣民政局辦公室工作人員向訴澎湃新聞證實,代女士確實是有兩條婚姻登記記錄。2013年,有人用代女士的身份在該民政局進行過登記,但民政局無法撤銷該條記錄。
“民政局沒有權限對個人婚姻登記記錄進行撤銷。按規(guī)定,民政局只有在當事人受脅迫結婚并有公安局的證明的情況下,才能撤銷相關記錄。”該工作人員說。
該工作人員還稱,目前建議代女士走法律訴訟渠道。代女士可以通過起訴冒用者或民政局登記程序瑕疵來進行記錄的撤銷。“我們拿到法院的撤銷文書后,才能從網(wǎng)絡上將婚姻登記記錄撤除。”他說。
* 聲明:本文由四海網(wǎng)用戶zhaoying原創(chuàng)/整理/投稿本文,生活百科欄目刊載此文僅為傳遞更多信息,幫助用戶獲取更多知識之目的,內(nèi)容僅供參考學習,部分文圖內(nèi)容可能未經(jīng)嚴格審查,歡迎批評指正。
相關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