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兒園不得教授小學內容 明確幼兒園不得使用教科書
在本章節(jié)中還提到, 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利用財政經費、國有資產、集體資產舉辦或者支持舉辦營利性幼兒園。公辦幼兒園不得轉制為民辦幼兒園。公辦幼兒園不得舉辦或者參與舉辦營利性民辦幼兒園和其他教育機構。社會資本不得通過兼并收購、受托經營、加盟連鎖、利用可變利益實體、協(xié)議控制等方式控制公辦幼兒園、非營利性民辦幼兒園。
保育與教育章節(jié)明確,幼兒園應當以兒童的生活為基礎,最大限度地支持和滿足兒童通過親近自然、實際操作、親身體驗等方式獲取經驗的需要,促進兒童在健康、語言、社會、科學、藝術各方面協(xié)調發(fā)展。幼兒園應當配備符合國家和地方有關標準的玩具、教具和幼兒圖畫書,不得使用教科書。幼兒園不得教授小學階段的教育內容,不得開展違背學前兒童身心發(fā)展規(guī)律的活動。幼兒園不得違反國家規(guī)定收取費用,不得向學前兒童及其家長組織征訂教科書和教輔材料,推銷或者變相推銷商品、服務等。校外培訓機構等其他教育機構不得對學前兒童開展半日制或者全日制培訓。
教師和其他工作人員章節(jié)明確,國家實行幼兒園教師資格制度。幼兒園教師應當取得幼兒園教師資格;已取得其他教師資格的,經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組織的專業(yè)培訓并取得合格證書后,方可在幼兒園任教。幼兒園聘用教師、保育員、衛(wèi)生保健人員或者其他工作人員前,應當進行背景查詢,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聘用:(一)被剝奪政治權利或者有犯罪記錄的;(二)因實施虐待兒童、**害、性騷擾等行為被處以治安管理處罰或者行政處分的;(三)有吸毒、酗酒、***等違法或者不良行為記錄的;(四)患有精神性疾病或者有精神病史的;(五)有嚴重違反師德行為的;(六)有其他可能危害兒童身心安全,不宜從事學前教育工作情形的。
管理與監(jiān)督章節(jié)明確,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建立健全學前教育經費預算管理和審計監(jiān)督制度。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侵占、挪用學前教育經費,不得向幼兒園非法收取或者攤派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