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個稅扣繳將有新變化 具體有哪些新變化如何操作
時至年末,個人所得稅申報成為關(guān)注熱點。目前,2021年度個稅專項附加扣除已開始確認,近日國家稅務(wù)總局也進一步簡便優(yōu)化部分納稅人個人所得稅預扣預繳方法。預扣預繳新方法意味著什么?扣繳義務(wù)人該如何操作?確認專項附加扣除信息又有哪些注意事項?圍繞這些個稅熱點話題,記者進行了采訪。
主要優(yōu)化兩類納稅人個稅預扣預繳辦法,避免“先預繳、再退稅”的麻煩
“過去,一年里哪怕只有一兩個月工資收入超過5000元就可能要扣稅,我每月工資收入不一樣,一年總工資收入沒超過6萬元,但年終還得去申請退稅。新方法更便捷、更人性化。”山西太原市一家廣告公司員工張益說。
張益所說的新方法,是指國家稅務(wù)總局近日發(fā)布的《關(guān)于進一步簡便優(yōu)化部分納稅人個人所得稅預扣預繳方法的公告》。根據(jù)《公告》,對上一完整納稅年度內(nèi)每月均在同一單位預扣預繳工資、薪金所得個人所得稅且全年工資、薪金收入不超過6萬元的居民個人,扣繳義務(wù)人在預扣預繳本年度工資、薪金所得個人所得稅時,累計減除費用自1月份起直接按照全年6萬元計算扣除。
具體來講,《公告》主要優(yōu)化了兩類納稅人的預扣預繳方法,一是上一完整納稅年度各月均在同一單位扣繳申報了工資薪金所得個人所得稅且全年工資薪金收入不超過6萬元的居民個人。二是按照累計預扣法預扣預繳勞務(wù)報酬所得個人所得稅的居民個人,目前包括取得傭金收入的保險營銷員和證券經(jīng)紀人、因?qū)嵙暼〉脛趧?wù)報酬所得的接受全日制學歷教育的學生。
也就是說,自2021年1月1日起,對于符合條件的納稅人,在其累計收入達到6萬元之前的月份,暫不預扣預繳個人所得稅;在其累計收入超過6萬元的當月及年內(nèi)后續(xù)月份,再預扣預繳個人所得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