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海網(wǎng)首頁
當前位置:四海網(wǎng) > 知識大全

幾千人因炸油條獲刑 炸油條加明礬犯法嗎

2019-05-23 10:22:52來源:四海網(wǎng)綜合

  原標題:幾千人因炸油條獲刑 攤主:監(jiān)管的人常買我的油條

50.jpg

  此前曾有媒體報道稱,六年間有幾千人因“炸油條”判刑。這些人在炸油條的過程中使用了明礬作為添加劑,明礬中含有鋁。

  根據(jù)我國《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GB2760-2014》的規(guī)定食品中鋁的殘留量不得超過100毫克/千克(干重),并且油條作為油炸食品是可以使用食用明礬的。

  這幾千人被判刑的原因幾乎都是油條中的鋁含量超標。但其中不少人都表示,不知道油條中會存在鋁殘留一事。

  被判刑的人大多都上訴

  此前,在4月19日的國際食品安全大會上,食品安全權威專家陳君石院士在演講中特別提到,“近年來,對于食品添加劑超范圍、超量使用的問題,一些地方的‘公檢法’介入,把人抓了,判了刑,最典型的就是油條中鋁超標的案子。根據(jù)刑法,一定要對消費者造成危害的才能入刑,但現(xiàn)在這個問題是不清楚的。”

  尚法新聞(ID:zgsbfzzk)發(fā)現(xiàn),在“裁判文書網(wǎng)”公布的相關裁定書中,大多都是二審刑事裁定書。也就是說這些人都對一審判決不服,提出上訴,其中不少人都表示,不知道油條中會存在鋁殘留一事。

  2016年6月,裁判文書網(wǎng)公布了一則“林某甲、林某乙生產(chǎn)、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食品二審刑事判決書”。

  判決書顯示,2013年11月份開始,被告人林某甲等人在××店使用明礬、蘇打粉等食品添加劑生產(chǎn)油條,用以批發(fā)和零售。其中被告人林某甲負責購買明礬、蘇打粉等材料,被告人林某乙負責將面粉、明礬、蘇打粉揉制成炸油條的面團,再由蘇某負責油炸制成成品。平均每天生產(chǎn)近200條油條。

* 聲明:本文由四海網(wǎng)用戶wyh原創(chuàng)/整理/投稿本文,知識大全欄目刊載此文僅為傳遞更多信息,幫助用戶獲取更多知識之目的,內(nèi)容僅供參考學習,部分文圖內(nèi)容可能未經(jīng)嚴格審查,歡迎批評指正。
相關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