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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針盒子仍在售 律師:此行為涉嫌侵犯隱私權

2019-08-29 09:39:04來源:四海網(wǎng)綜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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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師說法,此行為涉嫌侵犯隱私權

  北京康達律師事務所韓驍律師認為,利用網(wǎng)上售賣的“探針盒子”探測他人個人隱私信息屬于侵犯他人隱私的行為,涉嫌侵犯他人隱私權,同時也涉嫌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相關規(guī)定,可能面臨民事侵權責任及治安管理處罰責任。

  韓驍介紹,根據(jù)我國《侵權責任法》的規(guī)定,侵害民事權益,應當依照本法承擔侵權責任。利用網(wǎng)上售賣的“探針盒子”探測他人個人隱私信息,受害人可以要求侵害人停止探測個人信息的行為,如果因為個人信息的泄露導致了名譽受損或者財產(chǎn)的損失,受害人還可要求其承擔賠禮道歉、消除影響,并且賠償遭受的財產(chǎn)損失。如果對隱私權人產(chǎn)生嚴重的精神損害、造成嚴重后果,除承擔上述法律責任外,還需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

  此外,《治安管理處罰法》規(guī)定:偷窺、偷拍、竊聽、散布他人隱私的,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情節(jié)較重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500元以下罰款。據(jù)此,利用探針盒子探測他人隱私信息,違反上述法律規(guī)定,可對侵害人處以拘留或罰款的行政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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