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女教師墜亡 警方不立案家屬不認可欲進行申訴
四川女教師墜亡 警方不立案家屬不認可欲進行申訴
四川巴中26歲女教師何某,與丈夫陳某某爭執(zhí)、互毆,從14層樓的電梯出來后,從樓道窗口跳下。警方認為,在何某墜樓身亡事件中,沒有犯罪事實發(fā)生,故作出不予立案的決定。今日(11月4日)下午,死者的父親何先生告訴新京報記者,“不認可警方的認定,將向有關部門進行申訴。”
警方不立案 家屬表示疑點太多
據(jù)新京報此前報道,四川巴中一名26歲女教師在自家小區(qū)內墜亡,警方不予立案一事,引發(fā)關注。今日上午,新京報記者從巴中市公安局巴州分局證實,因無犯罪事實發(fā)生,故不予立案。此外,女教師何某墜樓前曾與丈夫互毆,但其確系自殺身亡,“墜樓前,警方未接到何某本人及其親友、朋友的報警和求助。”
警方認定結果出來后,死者家屬一方持保留意見,認為何某墜樓前,被其丈夫毆打,家屬方面認為,此事應該有因果關系。
何先生告訴新京報記者,“我們家屬認為,此事的疑點太多,現(xiàn)場有很多頭發(fā)。警察的解釋是,她自己揪掉的。一個死者臨死前,還會揪自己頭發(fā)嗎?何某翻窗戶的地方,只有何某的指紋,沒有腳印。”
何某的姑父亦對新京報記者表示,“窗臺上都沒有她的腳印,那么高的窗戶,她1米55高,怎么爬得上去。”
新京報記者從小區(qū)物業(yè)方面證實,事發(fā)14樓的樓道窗戶,在事發(fā)后已被警戒線保護起來,窗臺的高度約為1.1米。
死者曾被丈夫打 家屬將提申訴
何某的姑父向新京報記者轉述死者丈夫對警方的供述稱,“事發(fā)時,他拉著何某的右手,他說沒拉住,拉滑了。警方第二次再詢問他,他說他很后悔,當時他該救她的。”
事發(fā)小區(qū)巴州置信逸都花園一名保安稱,當時其同事確實在事發(fā)后,第一時間報了警。
何某姑父還稱,何某曾被多次家暴,此前還曾被丈夫打掉過牙齒,被打后她曾給閨密發(fā)過消息。新京報記者掌握的一份聊天記錄顯示,死者生前確實曾對朋友稱,自己的牙齒被丈夫打掉。
關于尸體上的傷痕,巴中巴州警方通報稱,網絡轉載何某的傷痕照片,系何某于2019年6月23日在家欲跳樓時,陳某某阻攔拉扯所致,當時陳某某腿部、手部亦有傷痕。而這次在何某墜樓身亡前,警方未接到何某本人及其親友、同事報警和求助。”
目前,死者家屬因對警方不予立案的決定持保留意見,下一步將向有關部門進行申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