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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功夫不和解:沒有侵權,不改商標 李小龍公司有勝算嗎?

2019-12-27 09:10:15來源:四海網(wǎng)綜合北京日報客戶端

  【律師說法】律師:案件存在較大爭議

  根據(jù)《商標法》第45條,侵犯在先權利的商標無效,應當在商標注冊之日起5年之內提出。

  既然真功夫包含形似李小龍形象的注冊商標已經審批通過,且已超過5年時限,李小龍公司有勝算嗎?

  “真功夫的卡通形象是否對李小龍肖像權構成侵權也是此案的爭議焦點之一。”北京知識產權律師董世連說。商標糾紛屬于行政糾紛范疇,而肖像權侵權屬于民事糾紛范疇。“也就是說,即使商標合法,但如果其中的人物形象確實構成侵犯肖像權,含有侵權人物形象的商標也不能繼續(xù)使用。”

  然而,肖像權是人身權利,不能繼承。“作為李小龍的直系親屬,李香凝有權對其肖像權提起訴訟代為主張。而李小龍公司作為起訴主體,主體是否適格,公司是否擁有其他權利基礎,這個需要根據(jù)案件確定。”董世連說,這也使得案件存在較大爭議。

  “隨著各權利主體權利意識的提升,近幾年關于知識產權、商標權等的糾紛屢見不鮮。”對此董世連建議,公司在商標注冊之初就應采用原創(chuàng)設計。如果使用授權元素則應簽署詳細的使用協(xié)議,防止后續(xù)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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