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被同學打死校方給3萬 因其試圖制止一起校園欺凌事件
欺凌
葛玉英說,兇手范某原本是要去打初一的小男生,“我兒子知道后出于善心,勸說兇手無效的情況下,把消息傳了出去。”
“被兇手所認的社會大哥陳某知道了后,而惹上了殺身橫禍,就在事發(fā)當天,我兒收到了兇手在QQ上的威脅與恐嚇,那天都沒敢去學校上課。”
葛玉英稱,可是兇手還是窮追不舍,“最終還是沒能躲過他的毒手,他從社會上叫來了蔡某。”
她在描述到,“對方把我兒子引到一個隱蔽處,一個抱著我兒子,另一個往死里打。”
葛玉英說,她是從警方獲取的這一消息,但是,媒體未能從相關部門獲得證實。
另外,小盛母親還指控,兒子曾被人以借錢名義敲詐500元。
三萬
在接受媒體采訪時,南通市教育局一位工作人員也稱,此事發(fā)生在校外,被害人盛某休學了一段時間,與學校關系不大。校方事后對受害人家屬進行了慰問。
葛玉英說,校方在推脫責任,理由是“打人事件發(fā)生在校外,而且是放學后發(fā)生的,所以這件事跟他們沒有任何關系,只能出于人道主義賠償我們三萬多,作為慰問金。”
這在網上引發(fā)了不小爭議,不少人留言稱,校方只是想盡快息事寧人。
為此,瀟湘晨報記者曾聯(lián)系校方,小海中學校園欺凌專項治理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徐金鑫答復稱:“這件事情不是結束了?還講什么?不要再問了。”
然而,關于什么是校園欺凌,小海中學學生處楊宇紅主任召開《校園欺凌》主題廣播會時說過,“校園欺凌不一定在校園內發(fā)生,放學后同學間的欺負行為也算在內。主要表現(xiàn)是欺負弱小的人,令受害者在心靈及肉體上感到痛苦。”
“校園欺凌通常都是重復發(fā)生,而不是單一的偶發(fā)事件。有時是一人欺負一人;有時集體欺負一人。通常欺負者不覺得自己不對,而是受害者怕事,默默承受而不敢反抗和告發(fā)欺凌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