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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師正常請假住院扣工資嗎?機關事業(yè)單位病假工資福利政策

2019-03-13 16:51:54來源:四海網綜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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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其他有關政策

  (一)因病休假連續(xù)2個月或1年內累計6個月,且不能恢復工作的,須經當地機關事業(yè)單位醫(yī)務工作能力鑒定委員會鑒定,并根據鑒定情況作如下處理:

  1、經醫(yī)務工作能力鑒定,能堅持正常工作,但本人不上班的,從第3個月或第7個月起,停發(fā)工資和福利待遇;滿1年仍不上班的,按辭退或解除聘用處理。

  2、經醫(yī)務工作能力鑒定,確屬完全喪失工作能力的,須按相關規(guī)定辦理退休(職)手續(xù)。

  3、經醫(yī)務工作能力鑒定,因病不能恢復工作,沒有完全喪失工作能力的,可繼續(xù)休病假;從鑒定之日計算,滿1年再進行鑒定,經兩次鑒定均達到大部分喪失工作能力且不能恢復工作的,一般應辦理退休(職)手續(xù)。

  (二)工作人員病休達到規(guī)定時限,不按要求參加當地機關事業(yè)單位醫(yī)務工作能力鑒定的,不再享受病假工資待遇,按曠工處理。

  (三)病假人員病愈后2個月內能夠堅持正常工作,以后再休病假的,其病假時間重新計算;2個月內不能堅持正常工作,且又休病假的,應將恢復工作前后的病假時間連續(xù)計算。

  (四)試用期(見習期、熟練期)工作人員在試用期間,病假累計超過2個月的,相應地延期轉正定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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