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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思聰再收到3條限制消費令 王思聰欠多少錢

2019-11-23 08:05:17來源:四海網(wǎng)綜合

  既然是公司沒有履行義務,為什么王思聰跟著“連坐”?

  北京星竹律師事務所主任王斌律師告訴記者,《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限制被執(zhí)行人高消費及有關消費的若干規(guī)定》中的第三條就是法律依據(jù),被執(zhí)行人為單位的,被采取限制消費措施后,被執(zhí)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影響債務履行的直接責任人員、實際控制人不得實施前文中列明的9種高消費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費行為。

  “公司畢竟是由人來控制的,對法定代表人、主要責任人、影響債務履行的直接責任人員、實際控制人的限制消費措施,也是防止上述人員將公司財產(chǎn)轉移至個人名下,或隨意使用公司財產(chǎn),導致債權人的債權無法兌現(xiàn)。”王斌律師說,這種對公司有限責任的適當突破,有利于保護債權人的合法權益。

  記者注意到,限制消費令似乎并沒有對熊貓互娛和王思聰高消費完全“一刀切”。其中載明如果熊貓互娛(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影響債務履行的直接責任人員、實際控制人)因私消費,而且是以個人財產(chǎn)來進行前述9種消費行為的,可以向法院提出申請。如熊貓互娛公司因經(jīng)營必需而進行被禁止的消費活動的,也要向法院提出申請,獲批準后方可進行。

  那這是不是意味著王思聰可以花自己的錢進行個人高消費呢?答案恐怕還是不行。王斌律師說,北京二中院的限制消費令就是對王思聰個人作出的,除非他確實是因生活必需要進行被禁止的消費活動,并得到法院批準,否則王思聰真的不能再進行高消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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