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實孤兒納入保障 讓事實孤兒擺脫救助之困
父母沒有雙亡,但家庭沒有能力或沒有意愿撫養(yǎng)的兒童,均屬于“事實無人撫養(yǎng)兒童”,即通常所說的事實孤兒。據不完全統(tǒng)計,事實孤兒在全國有50萬名左右。因名義上父、母尚在,事實孤兒難以獲得與孤兒相同的保障,為解決這一困境,在多部門的聯合推動下,相關國家政策逐步出臺,從2020年1月1日開始,全國所有事實孤兒將全面納入保障范圍。
深度|“事實孤兒”如何擺脫救助之困
“彭奶奶,您知道檢察院是干什么的嗎?”在四川省儀隴縣日興鎮(zhèn)土寨村,記者見到了“事實孤兒”田靜的監(jiān)護人彭奶奶。
“為人民服務的嘛。”彭奶奶笑著回答。
說起儀隴縣,很多人并不陌生,這里是開國元帥朱德的故鄉(xiāng),也是川陜革命根據地。
2014年,儀隴縣檢察院在辦案和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走基層時發(fā)現,在這里有一群被遺忘的孩子們——事實無人撫養(yǎng)兒童,也就是“事實孤兒”。
他們當中,有的是父親死亡、母親失蹤的孩子,有的是撿養(yǎng)的孩子,有的是在世父或母涉罪服刑的孩子,有的是在世父或母因病因殘無力撫養(yǎng)的孩子。
他們因形式上不符合孤兒的認定條件,無法享受國家福利保障,生活一度陷入困境。據悉,目前全國的“事實無人撫養(yǎng)兒童”有50萬人左右。從2014年起,一場針對“被遺忘的孩子們”的司法救助活動在儀隴展開。
生存之困:處境比留守兒童和孤兒更加艱難
“比登天還難”是彭奶奶用來形容幫助田靜確認孤兒身份的過程。
雖然我國已經形成了較為完善的孤兒救濟制度,但是“事實孤兒”的相關福利保障仍是空白。
“事實孤兒”的監(jiān)護人如果不能通過法律途徑確認“事實孤兒”的孤兒身份,就無法享受國家救濟。
“我們吃的菜都是自己種的,每個月只要買20斤米,吃得飽就行。”彭奶奶說起以前的生活,
“田靜是我家小兒子在路邊撿到的,那個時候就想著不管多苦,也要把孩子養(yǎng)大。”
靠著低保和做些農活,彭奶奶一家人將田靜養(yǎng)大。幾年前,田靜養(yǎng)父去世后,困難的家庭條件讓田靜一度想退學。
“她自尊心很強的,有困難很少開口講。”土寨村村干部告訴記者。
“2014年,我們在調查走訪中發(fā)現田靜的情況符合孤兒救助條件,就向日興鎮(zhèn)政府發(fā)出檢察建議,建議其按照國家政策及時為田靜辦理撿養(yǎng)手續(xù),現在,田靜每個月能領到900元的國家救濟金。
”儀隴縣檢察院相關負責人劉歆告訴記者。
“有了這筆錢,娃娃上大學的學費就解決了。
”彭奶奶告訴記者,田靜的夢想是當一名美術老師,教孩子們學畫畫。
“數量龐大、不能享受國家救濟、生活極度困難是儀隴縣‘事實孤兒’的三個特點。”
儀隴縣檢察院檢察長唐蔚告訴記者,2014年通過初步摸排走訪發(fā)現的“事實孤兒”就有上百人,隨著摸排工作的深入開展,該院不斷嘗試發(fā)揮檢察職能、通過司法途徑幫助“事實孤兒”解決身份問題。截至目前,該院已經救助過218名“事實孤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