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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快人心!操場埋尸案宣判校長被判15年

2019-12-30 13:30:46來源:四海網(wǎng)綜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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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月30日,靖州苗族侗族自治縣人民法院一審對新晃涉“操場埋尸案”相關(guān)公職人員瀆職犯罪案公開宣判。

  對新晃侗族自治縣公安局原政委楊軍、新晃一中原校長黃炳松均以徇私枉法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

  對懷化市公安局原偵查員、法醫(yī)鄧水生以徇私枉法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四年;

  對新晃公安局原副局長劉洪波、新晃公安局刑事警察大隊原副大隊長陳守鈿、原大隊長曹日銓、原偵查員陳領(lǐng)、新晃一中原辦公室主任楊榮安以徇私枉法罪分別判處十三年至十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對懷化市公安局原副局長楊學(xué)文、新晃公安局原局長蔣愛國以玩忽職守罪分別判處有期徒刑九年、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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